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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8亿多元贷款企业6年未还 公告披露后股价萎靡
金融快报 2020年6月8日 17:28:15  阅读量:46990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8日讯 6月2日晚间,杭州银行(600926.SH)公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近日,杭州银行上海分行收到上海金融法院(2019)沪74民初3459号《民事判决书》。经审理,上海金融法院就杭州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支付借款本金8.37亿元、利息2.16亿元、罚息7061.20万元、复利5414.33万元,以及自2019年12月3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还款罚息及复利。

  公告披露后,杭州银行股价萎靡。6月3日,杭州银行收盘报9.09元,跌幅0.33%。6月4日,杭州银行收盘报9.04元,跌幅0.55%。6月5日,杭州银行收盘报9.01元,跌幅0.33%。6月8日,杭州银行收盘报9.01元,涨幅0.00%。

  上述贷款发生在2014年。据杭州银行201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公告显示,2014年10月23日,杭州银行上海分行与被告一(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约定被告一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8.37亿元,还款方式为分期还款,被告一以其拥有的位于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的若干房产等物业向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日,被告二(上海祝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保证合同》,被告三(叶罗彬)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出具《融资担保书》,均为被告一在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合同签订后,杭州银行上海分行按约履行了《借款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被告一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分期偿还债务,经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催告后,被告一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鉴于被告的违约行为,杭州银行上海分行依法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天眼查资料,上海璟合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行业归属为“商务服务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叶罗彬,股东是上海祝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

  据证券时报,2014年10月23日,叶罗彬等人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贷款8.37亿元,产生于上海钢贸市场信贷危机集中爆发之后。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就在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借款的同一天,叶罗彬因与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借款纠纷被法院立案,涉及金额约1225万元,已逾期一年。值得注意的是,在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将这笔8.37亿元贷款发放给叶罗彬公司璟合实业之前,叶罗彬另一公司运天钢铁向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借款已经逾期3个月。杭州银行上海分行当时的贷款审批流程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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