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微摄
新浪财经讯 7月18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徐汇检罚[2019]5号)显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支行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中心支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