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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并银罚字〔2019〕第18号)显示,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和人民币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其处以警告;对单位罚款合计22.7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合计3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原名为清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柳林县鑫源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8%;第二大股东为柳林县兴家沟煤矿凌峰洗煤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6.2%;第三大股东为柳林县森泽煤铝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4%。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填报部门(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并银罚字〔2019〕第18号 | 违反反洗钱业务管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和人民币管理规定 | 警告;对单位罚款合计22.7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合计3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 2019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