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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2月24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江苏证监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分行基金销售业务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金条线中多名客户经理没有基金销售资格但有基金销售记录,且获得基金销售业务收入。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二、交易记录中存在基金投资人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基金产品的记录,但未对上述投资者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三、基金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app购买基金产品时,未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警示,未告知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该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