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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大连分行小微联保授信违规 3名责任人遭禁业
银行快报 2020年1月3日 13:46:25  阅读量:51559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3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19〕172号、173号、175号)显示,赵镇宇、王广军、田宇对民生银行(600016.SH)大连分行违规开展的小微联保授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大连银保监局决定:对赵镇宇处以禁止3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王广军处以禁止5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对田宇处以取消终身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禁止5年内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罚外,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禁止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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