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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两位前高管被香港廉署起诉 涉嫌IPO放水
绿专资本 2020年3月26日 10:24:37  阅读量:51325

   3月25日,香港廉政公署(ICAC)宣布正式起诉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开招股审查组前联席主管杨金隆,以及港交所上市顾问林楚华,两人涉嫌数家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贪污贿赂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款共915万港元。两名被告25日早上被带被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

  杨金隆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以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违反普通法。而上市顾问则为林楚华,为IPO的公司提供建议和帮助,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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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的公告显示,案发时,港交所IPO审查小组共有两名联席主管。杨金隆负责审阅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以确保申请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的要求。他也会在提交这些公司的材料交与上市委员会或创业板上市审批小组审议前,同意有关批准或拒绝的建议。

  廉政公署称,上市顾问林楚华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共将915万港元转给杨金隆的妻子。杨金隆涉并未向港交所申报或披露。与此同时,杨金隆又涉嫌于处理及审阅多个林楚华参与的IPO申请时,没有申报利益冲突情况;以及没有避免参与该等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讨论及决策过程。

  按照港交所现有的上市流程,杨金隆所在的上市科实际上是企业在香港IPO中需要面对的最为重要的关卡之一。现在作为最重要的上市科主管出现贪污,直接“放水”企业上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无形增加了投资风险。

  去年6月26日,香港证监会与廉政公署采取联合行动,拘捕了港交所前上市部门高管及相关人士。

  据悉,杨金隆于2013年加入港交所,此前曾在德银和联昌证券工作。他在港交所管理一个由70名员工组成的团队,负责监管新上市公司申请,包括发布指引、制定政策和审核招股说明书。

  该事件再度引发市场关注,港交所作为上市公司及担任监管机构双重角色的潜在利益冲突,及针对现有的上市审批制度的质疑,如由上市科及上市委员会“把关”是否足够。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此前向媒体坦言,“再完美的制度亦不能杜绝蛀虫,一旦发现烂苹果会毫不犹疑清除掉,而加强内部监察’永远在路上’。”

  根据目前香港上市机制, 港交所是上市审批的前线监管机构,所有新股申请需向港交所提交。保荐人代上市申请人递交上市申请(俗称A1)后,由上市科审阅,再由上市委员会进行上市聆讯决定是否批准上市,上市科人员亦会在聆讯中解释通过理由。 上市委员会由独立人士组成,就上市申请提供独立意见及批核。上市申请亦会在证监会进行双重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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