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0月30日,广州市集中挂牌4宗地块,包括2宗商服用地、2宗住宅用地。分别位于白云区、荔湾区、增城区、黄浦区,总起始价575498万元。
白云区白云新城AB2907033地块公告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 〕88号,位于白云新城。宗地面积19695㎡,可建设用地面积9127㎡,计容建筑面积≤41071㎡,起始价58415万元,竞买保证金11683万元,增加幅度1000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竞买或联合竞买;地块须建设集采购中心、营运中心、结算中心为一体的华南区域总部。
竞买人或其关联公司需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理商事和税务登记,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得迁出。
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进驻协议书》,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物业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物业整体一并办理。
受让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监管。
竞得人按规划要求配建用地范围内绿地用地面积1969平方米,按照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地块北侧及西侧道路用地面积8599平方米,按照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
荔湾区金桥地块AF010136地块公告号为穗规划资源挂出告字〔2020〕89号,位于荔湾区金桥地块。宗地面积60203.2㎡,可建设用地面积20508㎡,计容建筑面积≤72403㎡,起始价193370万元,最高限价280387万元,竞买保证金38674万元,增加幅度2000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竞得人需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除同心桥以外的道路用地和绿地用地,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与广州市荔湾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道路、城市绿地等用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7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黄埔区YH-L1-0地块公告号为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0〕53号,位于黄埔区永安大道以北、华峰路以东。宗地面积43663㎡,起始价106713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在土地交付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并投入使用。
竞买申请人联合竞买的,联合体至少一名成员须符合全部条件,《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竞得人须承诺,本宗地集中设置并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30%(即45847㎡)的服务型公寓,建成后必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并自持,自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销售(含预售和现售)。服务型公寓租金标准不高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同区域同类型房屋平均租金标准,租赁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租赁对象、租赁价格)须经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人民政府指定单位审核同意;
竞得人须承诺,本宗地中商业性质(B1)计容建筑面积不高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0%,商务性质(B2)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20%。项目自持物业须与首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的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并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竞得人须承诺,在地块开发建设时,加强土方外运管理。土方外运需报我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禁止外运土方至第一类用地范围(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以及公园绿地中的社区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等);
因地块南侧边缘沿永安大道有市政燃气管道,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开发建设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如需在管道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报黄埔区城管部门批准,并与广州东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在开工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企业。
增城区18005200A20092号地块公告号为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2020)45号,位于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宗地面积86784㎡,计容建筑面积≤216960㎡,起始价21.7亿元,最高限价314650万元,竞买保证金4.34亿元,增加幅度1000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85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4930万元(不含小学30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85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报批手续并开工建设,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规划、施工报建手续,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12个月内开工建设。
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3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