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8月23日,宁波富达发布2021年上半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营业收入9.12亿元,同比下降14.83%(商业地产上年同期因疫情减免租赁收入0.41亿元,故同比收入增加0.66亿元,即增加31.03%;利润总额2.32亿元,同比下降16.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亿元,同比增加2.70%,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7.66亿元,其中货币资金4.05亿元、投资性房地产11.35亿元;负债总额5.24亿元,其中银行借款0.7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7.95亿元,资产负债率13.92%,分别比年初下降5.33%和减少2.38个百分点。
公司的商业地产主要以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主体,商业地产核心项目为宁波天一广场,其经营模式有出租、自营、联营,可出租面积15.83万平方米(不包括自营和联营面积),托管的两个项目为和义大道和月湖盛园,经营面积分别为3.73万平方米和3.77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