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北京、广州、苏州、沈阳四城同时宣布调整公积金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显示,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上浮调整,上浮金额从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累加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新政明确,申请贷款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分别上浮20万元、30万元;购买A(BJ)级、AA(BJ)级、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4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北京这一政策鼓励开发商或城市更新的主体更多地建设节能、低碳、科技、宜居的好房子,满足了人民群众居住的更好需求。此外,北京近几年成交的住宅用地基本上是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意见稿》支持的范围较广,当前新房项目普遍满足条件,符合条件的二手房也在本次公积金支持范围内。相较于此前各地发布的公积金支持绿色建筑的政策,北京最新发布的《意见稿》支持力度最大。
同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缴存人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事项进行调整。该通知自2024年4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其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7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调整至120万元。
同时,《通知》对购买新建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贷款进一步上浮最高额度。其中对购买新建一星级绿色建筑或新建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还可上浮10%。即“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77万元和132万元;对购买新建二星及以上星级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按上浮20%执行。即“一人”和“两人或两人以上”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达84万元和144万元。
对此,中指研究院华南分院研究总监杨永俊表示,对于购买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的新建住房,额外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有助于引导购房者选择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行业现代化,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北京、广州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鼓励购房者购买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也将有利于促进更多开发企业建设高品质住房。”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称。
同一时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灵活就业人员“乐居苏城”存贷产品,即在苏州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可享受“灵活缴存、随时支取”的便利,实现“零存零取”,同时还能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补贴。据了解,该办法属全国第二、江苏省内首个产品,开启了产品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新模式。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宣布,从2024年4月1日至9月30日,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沈阳还优化了“商转公”贷款政策及服务举措,放宽了“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原先要求商业贷款已偿还5年以上的条件,现在调整为已偿还3年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近日,湖南湘潭、贵州黔南州、安徽宿州、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等多地密集调整优化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截至4月7日,2024年各地已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约70条。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本轮公积金政策的出发点就是支持购房者积极入市,降低其购房成本,减轻购房者置业压力,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如北京和广州等城市多年未大幅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情况下,此次做出政策调整确实能够缓解购房者压力,促进市场活跃度的提升。
在本轮政策中,绿色建筑成公积金贷款新宠。从各地发布的新政内容不难看出,公积金支持绿色建筑倾向明显。如青岛3月29日发布的通知表示,对居民购买青岛市新建高品质住宅或达到现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可贷额度上浮20%确定。
事实上,早在去年就有很多地方城市发布了相关政策。如深圳市去年3月印发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显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去年7月,安徽省滁州市亦发布通知,表示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符合滁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随后,浙江衢州市通知称,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低碳建筑商品房的,贷款额度可增加10万元,但增加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当期最高贷款限额。
业内人士认为,2025年,我国城镇新建建筑100%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随着2025年的临近,“100%绿建”目标进入最后阶段,预计相应激励政策将迎来一波小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