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透财经 | 金堃
在金融借贷与法律诉讼的复杂交织中,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陷入了一场艰难的追债困境,其对亚太药业的诉讼之路历经波折,最终以再审申请被驳回而告终,这一事件不禁让人感叹浙商银行似乎又一次掉进了难以挣脱的 “陷阱”。
故事的起因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亚太房地产有限公司、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港越路纺织品市场有限公司、陈尧根、钟婉珍与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之间存在着债务纠葛。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认为,作为亚太药业原实际控制人的陈尧根,不仅拒不履行出资义务,还利用自身在亚太药业的强势地位,将本应属于被执行人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的实物出资转移给亚太药业,导致该行高达 66,563,016.67 元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这一巨额债务数字,如同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了浙商银行的心头,也成为了这场漫长诉讼的核心争议点。
2023 年 4 月 21 日,这场纷争迎来了一审判决。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直接驳回了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对陈尧根以及亚太药业的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无疑让浙商银行大失所望,他们坚信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自然不会轻易接受这一判决。于是,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选择上诉,将希望寄托在了二审上。
2023 年 12 月 20 日,该案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番激烈的法庭辩论,12 月 29 日,亚太药业收到了二审的《民事判决书》,依旧是驳回浙商银行绍兴越城支行的上诉,维持原判。两次败诉并没有让浙商银行放弃,他们继续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试图挽回局面。然而,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再次让浙商银行的希望破灭,再审申请被驳回,本案就此审理终结,终审裁定生效。
从浙商银行的角度来看,这一连串的败诉无疑是沉重的打击。6600 多万元的债务无法追回,不仅对银行的资产质量造成了负面影响,也可能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如影响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等。这背后反映出浙商银行在金融借贷业务中,可能存在风险把控不足的问题。在发放贷款时,或许没有对借款方的信用状况、资金流向以及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对于陈尧根的出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资产转移行为,未能提前察觉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而从亚太药业的立场出发,虽然在这场诉讼中胜诉,避免了承担巨额债务的连带责任,但这一事件也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困扰。长时间的诉讼过程不仅耗费了企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对企业的声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也提醒了其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注重规范管理,特别是在涉及股东权益、资产转移等关键环节,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从法律层面分析,法院的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的。浙商银行虽然坚信自己的权益受损,但在诉讼过程中,可能未能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也警示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确保在法律纠纷发生时有足够的依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浙商银行在这起案件中的遭遇,是一个典型的金融风险案例。它不仅为浙商银行敲响了警钟,促使其反思和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体系,也为整个金融行业提供了借鉴。在金融业务日益复杂的今天,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以避免再次掉进类似的 “陷阱”,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