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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成金融监管总局的 “立局之战”
金透社 2025年8月2日 09:26:30  阅读量:60363

 

中国金融网首席金融观察员 | 大河  中国金融网版权图片

小微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其融资难题始终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命题。2024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一举措不仅是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制度创新,更成为金融监管总局履行监管职责、彰显监管效能的 "立局之战"。通过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打通资金流通梗阻,该机制在短短八个月内取得显著成效,既体现了新时代金融监管的温度与力度,也奠定了金融监管总局在基层金融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机制构建:以制度创新确立监管新范式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金融监管总局在监管理念与实践上的双重突破,成为其树立监管权威、践行 "监管为民" 理念的重要抓手。这一机制并非简单的政策叠加,而是通过构建 "国家统筹、地方落地、央地协同" 的多层级体系,重塑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生态格局。

在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形成政策合力,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协同参与,突破了以往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中存在的部门壁垒与政策碎片化问题。地方层面,省、市、区县三级工作机制的建立,特别是区县工作专班的设立,使金融监管力量直接下沉至普惠金融 "主战场"。这种 "国家战略 - 地方执行 - 基层落地" 的垂直体系,既保证了政策方向的统一性,又赋予了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施策的空间,形成了 "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的监管服务网络。

机制设计中,"五项标准" 的设立具有标志性意义——以合规持续经营、固定经营场所、真实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贷款用途依法合规为筛选依据,既确保了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又坚守了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避免了政策套利与道德风险。这种 "精准滴灌" 而非 "大水漫灌" 的思路,体现了金融监管总局在支持实体经济与防范金融风险之间的平衡艺术,成为其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实践创新:科技赋能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金融监管总局推动的这一机制,在实践层面展现出鲜明的创新特征,通过科技赋能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破解了小微企业融资 "最后一公里" 的难题,彰显了新监管机构的执行力与创新力。

部分地区将大数据技术引入融资对接全流程,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共享政务与金融数据,大幅提升了融资对接效率。这种 "科技+金融" 的模式,不仅解决了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为金融监管总局实现精准监管、动态监测提供了数据支撑。而将机制融入社会基层治理的探索,则进一步拓展了金融服务的触达范围——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金融服务与社区治理、行业管理形成联动,使融资需求摸排更全面、服务响应更及时,这种 "金融+治理" 的创新实践,成为金融监管总局扎根基层、服务实体的生动注脚。

在区县一级,金融监管支局的 "一线作战" 姿态尤为关键。作为机制落地的 "神经末梢",这些基层监管机构既承担着政策执行的责任,也肩负着收集反馈、优化机制的使命。这种 "监管力量下沉" 的做法,使金融监管总局的政策意图能够直接传导至市场主体,避免了中间环节的损耗与变形,体现了新时代监管体系 "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的鲜明特点。

实施成效:数据见证监管服务双提升

截至2025年6月末,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成效已通过扎实数据得到充分印证,这些成果不仅是对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缓解,更是金融监管总局 "立局之战" 的阶段性战果,彰显了其统筹协调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能力。

从覆盖广度看,各地依托工作机制累计走访超过9000万户小微经营主体,这一数字意味着全国大部分活跃的小微经营主体已被纳入融资服务体系,实现了 "广覆盖、无死角" 的政策目标。从资金投放看,银行对 "推荐清单" 内经营主体新增授信23.6万亿元,新发放贷款17.8万亿元,规模效应显著,表明机制成功引导金融资源向小微企业集中,验证了金融监管总局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的协调能力。

更值得关注的是融资结构的优化——新发放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达32.8%,这一比例在传统融资模式下难以实现,反映出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与风险共担,有效降低了银行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使更多轻资产、重信用的小微企业获得了融资支持。在重点领域,机制单列外贸板块并加大对民营、科技、消费等领域的资源倾斜,体现了金融监管总局在服务国家战略、引导产业升级方面的主动作为,实现了 "精准支持" 与 "全局统筹" 的有机统一。

深层意义:重塑金融监管与服务生态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推进,其意义远超解决短期融资问题,更在于为金融监管总局构建了 "监管与服务并重" 的新型治理模式,成为其确立监管定位、塑造监管文化的核心载体,对金融生态产生深远影响。

这一机制首次将党的领导优势与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通过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机制优势,既保证了政策执行的高效性,又尊重了金融市场规律,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在机制运行中,金融监管总局既不是简单的行政指令发布者,也不是被动的市场观察者,而是作为 "协调者"" 引导者 ""监督者" 的三重角色,通过靠前担当推动各方形成合力,这种角色定位为其在新的金融监管格局中确立了独特地位。

机制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助企帮扶工作,超出了传统金融服务的范畴,将融资支持与解决经营困难相结合,既提振了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也提升了金融监管工作的社会认同度。这种 "金融+民生" 的拓展,使金融监管总局的工作更贴近市场主体需求,从单纯的风险防控向 "防风险、促发展、惠民生" 的多元目标转变,丰富了新时代金融监管的内涵与外延。

未来展望:在深化与完善中巩固 "立局" 成果

作为金融监管总局的 "立局之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下一步深化,将直接关系到其监管效能的持续释放与监管权威的巩固。金融监管总局提出的 "做深做实" 目标,意味着机制将从 "广覆盖" 向 "提质效" 转变,进入精细化运营的新阶段。

高效摸排融资需求需要进一步提升数据整合能力,打破更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建立动态更新的需求数据库;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则要求在科技赋能基础上,完善差异化考核激励机制,引导银行机构持续下沉服务重心。这些任务的推进,既是对金融监管总局协调能力的考验,也是其完善监管工具、提升治理水平的契机。

长远来看,这一机制的成熟将推动形成小微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使 "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 的金融服务成为常态。在此过程中,金融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明确自身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核心作用,通过机制创新与实践探索,构建起更具韧性、更富活力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生态,为其在新时代金融监管格局中的 "立局" 奠定坚实基础。

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实践表明,金融监管总局的 "立局之战" 并非依靠行政强制力,而是通过制度创新、科技赋能与服务优化,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赢得市场主体认同、确立监管权威。这一过程既破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也重塑了金融监管的价值导向,为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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