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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6月6日消息,荆门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关于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未达到资质要求,违规投资高风险债券。胡建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的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李杨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的违规行为承担承办责任;肖永华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的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李于银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的违规行为承担承办责任;李斌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员工以信贷资金入股审查不严”的违规行为承担承办责任;刘志传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达到资质要求违规投资高风险债券”的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陈剑飞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达到资质要求违规投资高风险债券”的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荆门银保监分局决定对湖北荆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六十万元;分别对胡建、李杨、肖永华、李于银、李斌、刘志传、陈剑飞予以警告处分。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