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月12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泓景有限公司与一家银行签订融资协议,获得最多14.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以下情况发生时,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公司的控股股东越秀企业于公司已发行的具投票权股本中持有少于35%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者越秀企业不能再保持作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地位;或者越秀企业不能再对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若发生违约事件,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业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合共约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