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网地产
中国网地产讯 11月22日,上实城开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一家银行就为期十八个月且金额为人民币16.9亿元的定期贷款融通订立贷款协议。该融通将用于归还公司的银行贷款及/或拨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营运资金要求。
该贷款协议规定,上实集团作为公司及上实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其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主板上市(股票代码:363))的控股股东须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1%,并维持对公司之管理控制权。倘违反持股及管理契诺,将构成贷款协议项下之违约。
截至目前,上实集团在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实益拥有约63.96%。
上实城开认为,此次贷款融资将可降低公司之整合融资成本,并优化公司之债务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