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就《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监管法制统一,银保监会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废止118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4件规范性文件,主要原因是:文件制定时间较早,已不适应现实情况;文件中的部分条文与现行的上位法冲突,且无法单独修改或无修改必要;文件当时为特定事项制定,该特定事项已完成;文件未设置新的规定,仅对已有规定予以重复和强调;文件属于上位法的配套文件,上位法已被废止等。二是修订了11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原因是文件中存在引用已经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名称。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
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要求,我会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zzx@cbirc.gov.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