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透社4月22日 | 据新浪网金融法眼报道,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长春市光复路营业所、长春市天嘉水晶城营业所及其相关责任人。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邮储银行长春市光复路营业所员工杨某对公司员工非法侵占客户资金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随着罚单的披露,一起尘封的银行员工犯罪案也浮出水面。金融法眼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2016年12月,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杨某犯贪污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责令退还被害单位及个人共计231.7万元,并处罚金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