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透社6月21日 | 据中国金融网信息 6月20日,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评价体系进行全面升级。此次修订意义重大,是时隔五年后对该制度的再度优化。
在评价导向方面,将 “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 写入总则,评价框架调整为 “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新增证券业协会组织的 “功能发挥情况” 专项评价,现阶段聚焦金融 “五篇大文章” 工作成效,督促券商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
业务发展指标也有优化。取消营业总收入加分指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最高加分从 1 分提至 2 分,引导券商提升经营效率。扩大部分加分指标覆盖面,将净资产收益率和主要业务收入加分范围由前 20 名扩至前 30 名,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增设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等专项指标,鼓励券商在引入中长期资金等领域特色化发展。
此外,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戒。将下调评级范围扩展至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鼓励券商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先行赔付,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此次升级将推动证券行业更稳健、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