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20〕3号、9号、10号、11号)显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270万元。
赖长庚2019年1月1日起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
鲍旭涛时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4.5万元。
David Goyon时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任代理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
天眼查显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法国巴黎银行,持股比例100%。
官网显示,法国巴黎银行早在1860年就在上海开设了首间办事处, 是最早进驻中国的外资银行之一。法国巴黎银行目前在中国拥有近500名员工,通过企业及机构银行和国际金融业务等部门为客户提供银行、融资和咨询服务。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