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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违法遭处罚 大股东为广州农商银行
银行快报 2020年8月31日 16:54:17  阅读量:38492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8月28日公布的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莱银罚字〔2020〕第2号)显示,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人民银行莱芜市中心支行依法对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9日,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张健敏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商银行”,01551.HK)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48.57%。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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