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范一飞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中国金融》2020年第19-20期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心领导下,我国金融信息化得到了巨大发展、取得了瞩目成就,有力地支撑了金融业的创新发展,为金融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强大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数字技术快速迭代,金融科技深度融合,数字金融蓬勃兴起,金融信息化进入数字化、智能化新时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努力完成《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既定目标,推动新时代金融信息化工作行稳致远。
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成绩斐然
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即开始尝试金融信息化建设。经过“六五”做准备、“七五”打基础、“八五”上规模、“九五”见成效,基本奠定了我国金融信息化的基础。“十五”至“十二五”期间,我国金融业实现了数据大集中,建成了体系完备、技术先进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十三五”时期,科技引领作用凸显,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金融业进入数字化转型新阶段。回顾金融信息化建设历程,可谓波澜壮阔、硕果累累。
金融电子化奠定信息化发展坚实基础。“六五”至“九五”期间,随着计算机及通信技术快速发展,我国金融业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开拓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一是实现业务电子化。银行电子化营业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柜员业务实现自动化处理,传统金融作业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彻底摆脱了手工记账、算盘计数的历史。二是系统互联汇通天下。人民银行建设资金清算、同城清算等系统,并利用卫星通信网络构建天地对接的电子联行系统,搭建起金融机构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桥梁,极大地提升了资金流转效率。三是核心业务系统初具规模。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陆续设计开发核心业务系统,将用户管理、资金结算、风险控制等功能整合,形成“以账户为中心”的金融服务体系,为现代金融服务转型升级与流程再造打下坚实基础。
金融网络化实现信息化发展跨越式进步。“十五”至“十二五”期间,金融业抓住地面网络和移动互联等技术迅猛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推动业务创新、实现跨越发展。一是金融机构建设了功能齐备的数据中心和覆盖全国的网络系统,实现了全行数据大集中,将传统金融业务迁移至互联网和移动智能终端,为社会公众提供全天候、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有效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金融服务由“以账户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发展。二是金融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银行卡联网通用系统、清算结算系统、征信系统、金融资产登记托管系统、集中交易设施等建成投产,与金融统计、国库、反洗钱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保障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助力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三是第三方支付产业孕育兴起,网上购物和电子商务的不断繁荣助推第三方支付产业蓬勃发展,不仅成为传统金融服务的有效补充,也改变了社会公众的支付习惯,推动非银行支付机构成为我国支付服务市场的重要补充力量。
金融科技融合发展开启数字化转型新时代。“十三五”时期,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加速应用,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新武器,也是践行普惠金融、发展数字经济的新引擎。一是金融业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投产首个基于分布式架构的网联清算平台,搭建统一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进一步提高了支付清算和金融市场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和处理效率,有力支撑了行业创新,促进了公平竞争。二是金融科技从基础支撑到引领变革,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改变经营方式、优化业务流程,产品服务更加智能、场景结合更加紧密、数据价值更加凸显。三是网络安全经受住了考验,金融业积极落实网络安全法,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对标等纳入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强化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提升金融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了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四是金融科技治理效能提升,金融管理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发布信息化、标准化、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大金融标准供给,强化金融标准实施,坚持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两手抓,秉持守正创新和包容审慎原则,创设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
在充分肯定金融信息化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如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均衡不充分、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明显不足、制度标准不适应、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等。这些问题和不足均需要我们在未来工作谋划和实践中加以重视、切实解决。
深刻认识新时代金融信息化形势与挑战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催生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基于国内发展形势、把握国际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判断和重要战略选择。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金融业应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字金融发展的步伐。
发展循环新要求。科技创新是构建“内循环”的根本动力,自主可控是打造“内循环”的关键,高水平开放是落实“双循环”格局的迫切需要。一是发展“内循环”要求金融体系强化支持。金融业应积极应用新兴技术,畅通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沟通渠道,扩大金融服务普惠性,助力中小微企业等更便利地接入国内资金融通的“内循环”,依靠创新驱动推进内涵型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发展“内循环”要求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创新发展良性循环。金融业应聚焦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硬科技,紧抓新基建发展机遇,推动新技术、新工艺实际应用和产业化,完善优化自主创新产业链条。三是发展“双循环”要求金融业实施高水平开放。金融业应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发展,支持全球有效配置资源,管理和对冲金融市场风险,合法合规进行跨境数据流动,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提供高水平的金融支持。
数字经济新需求。如同经济与金融的关系,数字经济是肌体,数字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一是数字经济需要数字金融支持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数字金融应及时发现有关领域的痛点和堵点,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二是数字经济需要多元化数字金融服务。数字金融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提供与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服务,以金融大数据为基础,将金融服务与经济运行有效链接,提供场景化、个性化、智能化的高效金融服务。三是数字经济需要风险可控的数字金融服务。数字经济促使不同业务相互关联渗透,使金融风险传染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隐蔽性更高,为此,数字金融应全面提升金融风险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预见性。
网络安全新挑战。中国正在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确保金融网络安全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任务。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新兴技术层出不穷,对我国网络安全提出严峻挑战。一是外部形势方面,中美关系复杂严峻,信息技术供应链安全存在巨大风险,极端情况下将严重影响我国金融网络和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二是技术发展方面,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在传统技术风险挑战之上,还带来数据安全治理复杂度增高、新兴技术成熟度不够、非理性使用新技术等诸多新型风险。
科技治理新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要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对照新要求,金融业应加快推进金融科技治理现代化。一是应积极完善金融法律和监管规章制度,优化行业管理协同机制。二是应发挥金融标准的基础性制度作用,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强与相关国家、国际组织的规划和标准的对接。三是应主动适应新技术、新设备、新环境变化,加强金融科技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开启金融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金融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齐心协力绘制“基础设施更先进、金融服务更普惠、核心技术更可控、网络安全更可靠、科技治理更现代”的金融信息化新蓝图,推动金融信息化工作加速迈向全面互联、协同创新的新阶段,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基础设施更先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业应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新型网络为基础,统筹构建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一是在算力方面。充分发挥超级计算、边缘计算、高性能芯片等技术优势,提升基础设施并发处理能力,满足数字金融瞬时高并发、大流量业务对计算资源的需求。二是在算法方面。开展算法规则库的前瞻研究布局,打造高效敏捷、深度交互的智能中台,支撑构建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慧金融生态。三是在存储方面。探索与数字经济相适应、与金融安全要求相匹配的数据存储方案,稳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实现基础设施数据高效存储和弹性扩展。四是在网络方面。运用现代通信技术打造数字金融“高速公路”,构建技术先进、数据广聚、服务高效的数字基础设施,提升业务承载能力和交易流转效率。
金融服务更普惠。坚持科技驱动与创新引领,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经营模式、再造业务流程、丰富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满意度。一是释放数据要素倍增作用。充分发挥数据在金融业价值链流转中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乘数效应,加强跨行业、跨部门数据整合利用,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精准度。二是发挥人工智能“头雁效应”。加强认知计算、群体智能、智能人机交互等前沿技术研究,构建多元化、差异化的智能算法模型,创新全流程智慧金融模式。三是借力新兴网络触达优势。运用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技术高通量、低延时、广覆盖的优势提升金融业务效率,利用5G技术打造金融服务新模式,探索无处不在、无微不至的数字金融服务新体验。四是深挖区块链的信任价值。发挥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可追溯、防篡改、聚共识等优势,推动“信息网络”向“信任网络”变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引擎。
核心技术更可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金融信息化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理论瓶颈,加大核心芯片、操作系统、量子通信等底层技术金融应用的前瞻性与战略性研究攻关,抢占信息化发展制高点。二是坚持需求引领。将科技创新与国家需要、人民期盼、市场诉求紧密结合,从真实金融场景出发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商业化运营的科技产品,做好科技选型与融合应用,打造信息技术金融应用的“中国方案”。三是坚持产用协同。深化金融信息化产学研用对接合作,搭建一批专业化的金融核心技术创新合作平台,实现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形成产业各方互为支撑、相互促进的金融信息化发展良性生态。四是坚持包容开放。加强金融信息化技术应用国际交流合作,将国外前沿技术“引进来”与国内先进技术“走出去”并重,服务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助力全球金融信息化发展。
网络安全更可靠。一是强化金融网络安全顶层设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出台金融网络安全、金融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等规章,制定金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规范,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金融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二是筑牢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金融网络安全政策、技术、形势等研究,打造金融网络安全管理专业团队,深入开展网络安全攻防对抗演练,建设跨行业、全局性安全态势感知与信息共享平台,构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三是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规范金融数据全生命周期分级分类安全管理,重点针对海量数据存储、跨境数据流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建立长效安全防护机制,严防金融数据资源泄露、篡改与不当使用。四是提升业务连续保障水平。健全IT运维一体化管理和应急管理体系,搭建金融级云灾备平台,构建异地多活超融合数据中心,持续推动重要业务系统分布式架构改造,保障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科技治理更现代。一是在数字化监管方面。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搭建多层次、系统化的数字化监管体系,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处理、数字化转译和程序化服务,提升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二是在金融标准化方面。优化全国金融标准化工作机制,统筹金融行业标准归口管理,积极将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纳入法律和政策体系,大力发展金融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增强金融业标准的权威性、约束力和规范引领作用。同时,推动全球法人识别编码、唯一产品识别编码、唯一交易识别编码、关键数据要素等国际标准在中国全面应用实施,丰富金融产品与服务标准供给,构建与乡村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未来金融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标准体系。三是在新技术应用风险管理方面。坚持技术中性原则,全面推广国家统一推行的金融科技认证机制,加强新技术金融应用评估与备案管理,防范因科技产品缺陷引发的风险向金融领域传导。四是在人才队伍方面。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造就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