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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42.5亿元出让3宗地块 融创14.93亿元竞得一宗
地产红榜 2021年1月22日 17:19:10  阅读量:83570

中国网地产讯  1月22日,合肥市集中出让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28.69万平,总起始价34.89亿元,总成交价42.5亿元。

华地20.96亿元竞得肥西县FX202025号地块,楼面积4036.55元/㎡,溢价率26.79%,竞自持面积36200㎡。

合肥市42.5亿元出让3宗地块 融创14.93亿元竞得一宗-中国网地产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以东、创新大道以南。出让面积173073.33㎡,起始价16.53亿元,竞买保证金3.5亿元。

出让文件显示,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

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

竞得人须采取“成交楼面地价+综合造价(含合理利润)”的方式,对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备案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最高限价。

竞得人须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文件要求,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座15班幼儿园。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须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商业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自持时限为自商业项目建成后不动产登记之日起8年。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主体建筑结构封顶)。

合肥市42.5亿元出让3宗地块 融创14.93亿元竞得一宗-中国网地产

合肥市42.5亿元出让3宗地块 融创14.93亿元竞得一宗-中国网地产

伟星6.61亿元竞得瑶海区YH202101号地块,楼面积3569.09元/㎡,溢价率25.71%,竞自持面积12200㎡。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瑶海区长江东路以南、大众路以西,东至大众路、南至门台路、西至半塔路、北至长江东路。出让面积52933.33㎡,起始价5.26亿元,竞买保证金1.2亿元。

出让文件显示,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不低于20000平方米的酒店及3000平方米的会议中心,酒店和会议中心建成后整体运营,不得分割转让。

竞得人在办理酒店项目施工许可证前,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30%;在酒店项目结构封顶前,住宅预售建筑面积不得高于住宅可售总建筑面积的80%。

竞得人在编制规划方案时,需根据轨道相关规划预留轨道车站用地和出入口接入条件。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地块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 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同步修建一座12班幼儿园及地块西南侧街头游园。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地块所在地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此款由瑶海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地块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地块竞得人须采取“成交楼面地价+综合造价(含合理利润)”的方式,对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备案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最高限价。

融创14.93亿元竞得包河区BH202101号地块,楼面积13625元/㎡,溢价率13.94%,竞自持面积43400㎡。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包河区河南路以东、大圩路以北,东至规一路、南至大圩路、西至河南路、北至黄河支路。出让面积60873.33㎡,起始价13.1亿元,竞买保证金2.7亿元,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

出让文件显示,包河区BH202101号地块竞买人须为企业法人。该企业法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竞得人须无偿实施并管护地块所在城市道路路段绿线内的绿化。

包河区BH202101号地块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竣工(结构封顶)。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认定并处置。

该块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出让地块范围内提供开放式道路。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3个月内付清余款。

地块竞得人须采取“成交楼面地价+综合造价(含合理利润)”的方式,对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进行备案。备案的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区域内同品质、同类型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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