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远企
(2021年10月2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本场论坛由银保监会牵头主办,非常感谢范一飞副行长、卢彦副市长,专程参加本场论坛并致辞,同时也非常欢迎各位嘉宾参会,并期待大家精彩的观点。今天上午论坛有两个议题:一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二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下面,我分别就这两个议题谈几点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关于普惠金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金融,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广为期待。这几年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大成绩。当前,我国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及性、可承担性以及服务质量都有显著提升。我们知道,普惠金融服务是一个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供需主要矛盾在不同阶段不是固定不变的,在服务供给上需要及时调整,这些都需要慢功,需要久久为功。当前,发展普惠金融尤其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做细做实,提高服务的精准性。
一、要发现和满足真实金融需求。经过过去一些年的努力,我国普惠金融机构数量和资金数量都增长较快。目前我国县域平均已有8.8家银行,服务网点平均有55家,过去在县域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现在大型银行、部分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都在县域设立了网点。现在县域保险机构数量平均有11.9个,保险网点多达26个,另外数字金融的运用也大大丰富了县域金融的供给。资金成本下降比较快,目前银行普惠信贷平均利率为5.68%。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来之不易的。除了数量增加和成本下降外,还要关注真实金融需求的变化。比如当前老百姓对大病保险、长期护理险以及巨灾险、农业险需求很大,满足这方面的需求既有利于快速恢复生产生活减少损失,同时也有利于防止因病致贫、因灾返贫,同时使需要照护的老年人能够通过商业渠道得到较好的护理。这些都是普惠金融真实的金融需求,需要我们的金融机构去发现、去满足。
二、要提供可以熨平经营周期和收入波动的金融服务。实际上,小微企业主、灵活就业者以及广大农村居民受经济环境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周期变化与收入波动都比较大。比如说外出务工人员每个月的收入都可能相差很大,有时工作满负荷收入较高,有时一个月甚至几个月都找不到工作。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没有或者很少有收入,在收入高时,对信贷的需求不大,但在收入低的时候,由于存在刚性支出或者紧急财务支出,需求就比较高。金融机构必须善于在评估风险基础上提供在期限、使用条件和还款安排等方面更具弹性,更有稳定预期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情形下的金融需求,防止客户因经营周期发生变化和收入波动而停止生产、影响生活。
第二,关于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我们知道,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经被党中央、国务院列为重点工作任务。2018年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启动,是我国首次探索运用税收优惠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今年6月,我们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启动专属养老保险试点,9月在武汉、成都、青岛、深圳市启动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这些试点通过深化养老金融供给侧改革,丰富了第三支柱产品和服务形式。2021年前三季度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保费收入有460亿元,累计积累了超过了6200亿元的责任准备金,保持了稳健增长势头。随着社会对养老金融产品的需求进一步释放,第三支柱市场潜力很大。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2.64亿,占比18.7%,养老金融需求非常巨大,而我国居民存款已经超过90万亿元,可转化为长期养老资金的金融资产非常可观,规范发展第三支柱的基础和条件比较成熟。当前,尤其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建立丰富的产品供给体系。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本身也有多层次的问题,不同客户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养老规划都存在差异,不存在一种产品适应所有需求的情况。比如中青年人、即将退休的人和老年人,养老金积累和投资需求都明显不同。金融业要建立起多元供给格局,在精准细分客户群体的基础上,提供不同的养老金融产品,满足差异化的第三支柱产品需求。
二、要增加第三支柱产品的吸引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交费靠个人自愿,群众积极参与是解决发展慢、规模小的关键。除了政府提供税收政策激励,金融业也要苦练内功,提高养老金管理能力,增强产品吸引力,引导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第三支柱进行长期养老储备。
三、要培育专业养老金融机构。当前我国专业开展养老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比较少,我们鼓励养老金融市场主体专业化发展,同时也欢迎国外专业养老金融机构参与中国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祝本次论坛圆满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