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审议同意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创板首发上市申请,这意味着,优刻得如最终成功上市,科创板也是A股市场将诞生“同股不同权第一股”。
同股不同权在中国市场尚未有先例。它主要包括3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司章程的额外规定实现同股不同权;“双重股权结构”;“合伙人制度”。华为、阿里巴巴、京东、Google、Facebook等众多科技巨头都使用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只是在具体的形式上有所不同。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最常见的同股不同权形式是“双重股权结构”,又被称为“AB股结构”。 指的是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两类以上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 其中A类股实行一股一投票权,就是在股市中普遍流通的普通股; B类股则实行一股多投票权。 B类股一般由公司创始人或者管理层持有,使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即使只占有较少比例的公司股份,依然能够掌握公司的决策权。
科创企业在高速发展时期难以利用银行贷款,只能借助于多轮股权融资。 这导致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团队的持股比例越来越小,甚至丧失公司经营决策权。 而同股不同权制度的推出能很好解决这个问题: 财务投资者能够享有相应的分红和资本利得,同时企业的创始人依旧握有公司的决策权,保证企业长期的发展轨迹。
不少互联网企业去海外上市后,A股也逐渐开始拥抱“同股不同权”企业。 2019年1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的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第四章第五节“表决权差异安排”中专门列出了关于同股不同权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制度的安排。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其中《管理办法》的第四十一条和《监管办法》的第八条进一步明确了同股不同权企业的上市和披露规则。 科创板关于同股不同权制度的安排逐渐清晰。
针对同股不同权的企业上市,科创板还额外设置了两套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冲刺科创板IPO的优刻得就选择了第二套上市标准进行申报。
优刻得此次在科创板IPO计划募集资金近47.5亿元,发行股份不低于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1.56%。以此计算,优刻得的市值将达220亿元左右。
尽管募资额高达47.5亿元,但优刻得计划投资总额为69.47 亿元远超计划募资额,优刻得表示将按照先后顺序使用所募集资金。
优刻得成立于2012年,是国内最早一批投身云计算行业的原生云服务商,其自主研发并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企业必需的基础IT架构服务,并深入了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传统企业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提供全局解决方案。
2016年-2018年间,优刻得收入分别为4.72亿元、7.64亿元、10.11亿元,分别贡献营收比例高达91.43%、90.97%和85.15%。 IDC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上半年,优刻得在中国的公有云laaS市场份额占比4.8%,排名第6位,位列阿里云、腾讯云、中国电信、AWS、金山云之后。
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为优刻得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这三人持有的A 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包括本次公开发行对象)所持有的 B 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 5 倍。
因此,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对优刻得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本次发行前,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合计直接持有优刻得 26.8347%的股份, 但拥有64.7126%的表决权。按照本次可能发行的最多股数(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计算,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合计持有发行人 20.1239%的股份及 55.7463%的表决权。按照本次可能发行的最多股数(含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计算,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在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19.3964%的股份及 54.6113%的表决权。
除了试水注册制外,科创板推出带给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制度的一个显著变革是允许发行AB双重股权结构股票。这意味着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奉行了近三十年的“同股同权”原则将被“同股可以不同权”新的原则所取代。来源:综合投资界、证券时报 绿专资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