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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亿罚金背后的保险乱象
金融快报 2020年1月9日 13:50:29  阅读量:53405

       图片来源:微摄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李皓洁 2019年已过,保险业严监管成效几何?从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出的各类罚单可窥一二。北京商报记者最新统计发现,2019年保险业处罚规模相比往年整体下降,不过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人等乱象依旧。对此,分析人士指出,处罚规模的下降意味着严监管之下,行业整体合规意识的提升,但一些行业顽疾短时间内仍无法有效杜绝。为此,除在后端下发各类罚单警示外,监管部门也扎紧制度篱笆,以从根源上来防范风险和乱象的发生。

  处罚规模缩水

  相比2018年,2019年来自监管系统的处罚规模有所下降。据北京商报记者统计,2019年保险业罚单820余张,处罚总金额约1.2亿元,相比2018年的1400张罚单,约2.4亿元罚金,罚单数量和处罚金额上呈现缩水态势。同时,在2019年,银保监会共披露了29封监管函,相比2018年的48封,同比下降近四成。

  对于2019年保险系统处罚规模的同比下降,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表示,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8年,相关部门对保险业的持续监管基本上使得部分违规事件得到了进一步纠正,合规意识也已深入人心。

  从各类机构来看,去年,财险公司领到罚单最多,约为300张、寿险公司罚单约123张。此外,保险中介机构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到罚单约220张,其中保险经纪公司、保险销售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分别领到罚单30张、41张、69张、79张。

  具体从罚单的处罚金额来看,2019年处罚金额最大的一笔罚单“花落”华海财险。因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高管、违规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等问题,银保监会对其罚款110万元,8名相关负责人罚款77万元,同时责令其停止营业总部接受商车新业务3个月。

  对此,华海财险回复北京商报记者称,公司已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决定,针对行政处罚所涉及的问题和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逐项进行了全面整改。同时,研究制定了《违法违规问责办法》,严格落实违规责任追究。

  同时,在2019年2月,中华联合财险旗下两家支公司因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假理赔以冲销投保人应缴的保险费三项违规,被四川银保监局合计罚款155万元,同时两家支公司分别被责令其停止接受农险新业务一年及半年,此外一位高管也被撤职。

  此外,因数“罪”并罚领到百万元级罚单的还有华夏人寿、中信保诚人寿、人保寿险等。

  多项顽疾仍难解

  从罚单的处罚原因看,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欺骗投保险人等乱象依旧。

  其中,在2019年,出现编制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问题的罚单超过160张,约占整体罚单的20%,也就是说每5张罚单中就有1张涉及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

  对此,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表示,这些资料是企业对外传递自身资质和运行情况的载体,是各利益相关者判断企业状况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险监管行政决定的重要参考,所以企业有动力“美化”。

  而相关资料虚假也将会涉及违规套取手续费、理赔档案不真实等问题。例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财务数据记载不真实的违法违规事实,被责令改正,并罚款77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因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存在不真实、不完整问题累计被罚59万元。

  同时,出现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罚单也超过100张。例如,太平财险扬州中心支公司因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财务数据不真实两项违规合计被罚44万元。而在销售过程中,众所周知,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属于违规现象,但为何会屡禁不止?

  对此,资深保险经纪人李玉表示,主要是由于企业文化缺失、监管措施不到位、业务员个人业绩压力等因素所致。而在销售模式比较单一、同时竞争越来越大的行业发展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不断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以及企业文化的引导,但短期内并不容易根除该问题。

  此外,在保险产品的营销过程,欺骗投保人、销售误导也时有发生。

  例如,2019年2月,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在电话销售保险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行为,累计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40万元。

  对于保险机构出现欺骗投保人这一问题,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青武表示,保险机构出现欺骗投保人的原因多方面,但根本原因是:保费规模仍是我国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晋升、薪酬待遇、各种奖项的首要考核指标,为增加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等市场主体的工作人员难免会夸大保险收益,误导投保人投保决策。其次,保险营销人员说明义务履行能力、保单条款的复杂性、投保人识别保险承保范围与分红状况的能力较弱、有些投保人对保险保障存在非理性预期,这些也助长了误导投保行为。

  织密制度笼子

  除了下发各类罚单来整治行业乱象,银保监会也在不断织密制度笼子,从根源上对行业乱象进行遏制,同时,也针对中介市场、车险等重点领域进行持续高压监管。

  对此,王红英表示,制度建立往往对行业发展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在银保监会合并后,针对保险业的相关制度性约束变得更加突出和务实,同时也紧扣保险行业的特点,其中,积极发布相关制度以及对保险行业的相关文件进行重新修订,将有助于保险行业的持久稳健发展。

  2019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将公司治理、资金运用、产品开发、销售理赔、业务财务数据五大方面作为保险行业的治理重点并由此展开工作。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监管部门针对相关领域均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例如在公司治理方面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其中评估内容涉及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等多方面。

  在资金运用方面出台《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等。在产品开发方面出台《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高预定利率年金产品出台《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另外,销售理赔方面,《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也已发布。同时,最新修订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也在保险领域产生重要反响。

  此外,针对一些重点领域的乱象,监管也出手予以重点打击。例如在车险领域,据监管部门通报,2019年已对138个财险机构采取了停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涉及32个市场主体;对87个财险机构车险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735万元,处理责任人126人次。

  而在2020年,车险领域的监管高压仍将持续,其中包括加大整治市场乱象力度以及加大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力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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