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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货物“落地生金” 恒丰银行创新推出“大商模式”护航外贸中小企业发展
银行快报 2020年5月25日 10:19:08  阅读量:51164

       图片来源:微摄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5月15日,恒丰银行烟台分行与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商中心”)合作,创新推出服务海洋经济的“大商模式”,利用日照港口存放的铁矿石进行电子仓单质押,为日照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448万元资金支持。该笔业务是恒丰银行系统内落地的首笔电子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有力推动了港口“货物金融化”,进一步丰富了航运贸易产业链企业融资渠道,是该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经略海洋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海洋强省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

  大商中心是日照港集团控股子公司,也是全国首家探索“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交易模式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企业,被纳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拥有会员单位1400余家,其中大部分是外贸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会员企业融资需求增加,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增信措施,很难获得融资,日照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个代表。该公司主营矿产、焦炭、钢材、橡胶、化工产品、农产品等货物进出口业务,近期急需资金用于铁矿石采购,但苦于没有适合的抵质押物,融资陷入困境。“大商模式”的推出让这一问题迎刃而解。恒丰银行利用企业在港口存放的一批铁矿石,以电子仓单质押的方式,成功为企业融资448万元,并且从客户发起业务申请到资金到账仅用4小时,大大提升了港口货物融资、流转效率。 

  此次推出的“大商模式”是恒丰银行针对外贸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打造的大宗商品与港口贸易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实现了“大商中心(商品交易所)+港口+银行+客户”四位一体的业务合作模式,突破了银行单体授信、区域限制等传统模式,极大地加强了产业链服务联动,为大宗商品生产、加工、流通等航运贸易产业链企业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仓单/动产融资支持,为港口企业提供了一套可复制的合作蓝本。客户凭借大商中心的电子仓单向银行质押即可获得融资,推动落地港口的货物快速变现,实现“线上仓单化、仓单金融化”,大大降低融资门槛、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有效地盘活了企业资产,极大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恒丰银行“大商模式”借助大商中心已经建立的大宗商品交易结算体系、货权控制体系、仓单认证体系、物流管控体系、电子仓单体系,建立“商品交易所+港口+客户+银行”的合作模式,同时加强与保险、期货等产业链服务商联动,推动搭建以港口、商品交易所、银行、重点港口平台企业为核心,包含保险、期货、贸易公司和实体企业在内的航运贸易供应链金融生态圈,解决航运贸易供应链金融中交易确权、货权控制、线上监管、价格保险、货物处置等方面的难点,无需传统抵押担保条件,有力支持贸易企业发展。 

  下一步,恒丰银行将以此次“大商模式”业务落地为契机,不断探索以港口为核心、产融结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省内港口经济发展,为山东省实施海洋强省战略、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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