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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0〕34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简称“浦发银行”,600000.SH)重庆分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与担保公司合作严重不合规、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信用风险、贷后管理不尽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五)项,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决定对该分行共计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官网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1992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1993年1月9日开业、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000)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