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7月15日,厦门象屿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可续期公司债券。
公告显示,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