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空出世的“安徽旅游”形象标识竟然没有设计者
作者:张行方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安徽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彰显“美好安徽迎客天下”的山水魅力和文化内涵,北京时间2017年11月01日安徽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面向全球有奖公开征集“安徽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信息在全球各大媒体发布,总阅读量达43万人次之多,合肥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获知这一征集信息后,立即组织单位三名设计师组成“专项设计团队”,针对安徽旅游的“人文,历史文化”的主旨内涵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归纳、总结,查阅了大量的史料,挑灯夜战反复推敲画了几百份手稿,呕心沥血地耗时近一个月痴心创作,最终创作完成了标识设计,投稿参与活动(见下图手稿、定稿)。
2018年12月18日,安徽旅游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发布会召开,“安徽旅游”形象标识共收到参选稿件2725幅投稿作品,16幅安徽旅游标识(LOGO)征集获奖作品正式揭晓。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一等奖”竟然出现空缺,合肥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编号为0126的LOGO获得二等奖,同时公司的另一LOGO设计也被评为三等奖。
本次所征集的LOGO是作为安徽旅游在国内和国际市场宣传营销和推广的重要标识,合肥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编号为0126的LOGO获得“二等奖”最终被选定为“安徽旅游”形象LOGO,在“不通知、不署名”的情况下就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宣传推广使用,也未通过官方正式方式予以公布,严重侵害了合肥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权益,给合肥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声誉损失和经济损失,这种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的征集使用,请问公平、公正、合法吗?这种不尊重知识产权的做法,请问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大政方针吗?
难怪连网友都说“安徽旅游”偷偷换上新的LOGO ,像小偷一样。这背后的隐情到底是什么?
当合肥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现安徽旅游使用的LOGO实际为自己作品时,多次委派专人与安徽省文旅厅经办人以及领导协商沟通,主张自己的权益,均未得到妥当的处理,迫于无奈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请求法院请求判令安徽省文旅厅通过官方正式方式公开安徽旅游LOGO的实际作者,恢复实际创作者最基本的署名权,至今仍然是个谜团。
如果合肥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这一合法权益都给予剥夺,作为一个设计单位或一个设计者不就像“十月怀胎生下个孩子”不跟自己姓一样,岂不是莫大的耻辱!这也将是知识产权领域莫大的笑话。
难道真的应了安徽省文旅厅某领导的一句话“不接受任何协商”的强硬态度,难道法律真的是苍白无力的吗?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安徽旅游形象标识设计手稿
安徽旅游形象标识投稿原件
安徽旅游形象标识正式使用logo
安徽旅游形象标识(全球范围宣传推广图)
安徽卫视
2020年3月5日登录美国纽约时报广场“中国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