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8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外汇局浙江省分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浙江省外贸稳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浙江省金融机构单列外贸企业专项信贷计划,优先支持全省年出口额2亿美元以下的骨干外贸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需求。确保2020年全省外贸企业贷款增速高于进出口增速,力争全省全年累计新发放外贸企业贷款1.5万亿元以上,外贸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
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对外贸企业的定向直达支持方面,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浙江省安排不低于500亿元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用于支持民营和小微外贸企业。优先支持外贸小微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票面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