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1月23日早间,深圳控股公告称,11月22日,子公司与凯隆置业、恒大地产及许先生订立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
据此,子公司已行使其于投资协议项下退出权利,而由于建议重组已于原上市最后日期前终止,订约方已进一步同意对投资协议之条款作出若干澄清及补充修改。除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所载的修订外,投资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
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之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继续持有股权
子公司继续持有恒大地产股权,根据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子公司将持有恒大地产股权比例为2.6439%。子公司所持恒大地产股权2020年度分红按第四份补充投资协议执行。
子公司有权就其所持之股权享有及╱或行使与其他恒大地产股东相同股东权利。
股份回购
根据第五份补充投资协议,凯隆置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向子公司提出以人民币55亿元回购子公司所持恒大地产股权。
凯隆置业应向子公司发出书面申请提出股份回购,子公司应于有关书面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提请本公司按国有资产及上市公司等监管规定对股份回购申请进行审批。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子公司及凯隆置业将按规范程序办理股份回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