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雪峰(正局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雪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雪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高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