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近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宁银罚字〔2021〕第6号),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备案,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于2021年4月16日决定对该行给予警告,并处41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山东梁山民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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