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华萃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布,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这是我国货币政策工具箱的进一步扩容,也意味着金融支持绿色转型再添有力抓手。
当下,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存在大量的投融资需求。碳减排支持工具作为绿色金融专项政策工具,采用“先贷后借”直达机制,以增量资金支持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投资和建设,流动性投放更加精准,利率更加优惠,必将有效引导更多资金进入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领域。笔者认为,接下来,要继续在绿色金融标准、政策协同、金融工具创新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充分发挥好绿色金融对实现“双碳”目标的助推作用,进而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首先,加快绿色金融标准建立。实现“双碳”目标,绿色金融法治化、标准化不可或缺。之前,央行等7部门于2016年8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在这一意见的指导下,各省区市陆续发布绿色金融综合或专项指导文件。以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契机,在各地积极探索的基础上,未来可进一步明晰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明晰的绿色金融标准,将为致力于“双碳”目标的绿色项目吸收社会资本、国外资金提供更多机会。
其次,加强绿色金融政策协同。“双碳”目标的实现,有利于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惠及全人类,具有普惠性。目前,我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基础性制度保障逐步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实现有章可循。从具体实践看,绿色金融涉及的领域较广、部门较多,比如,金融端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绿色端涉及发展改革、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工信等部门。围绕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政策的效果和效率,可以在各部门间建设更完善的沟通协调反馈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与协调、细化考核与评估,做好绿色产业政策制定、实施等方面的配合协调,进而形成共同推进绿色金融工作的政策合力。
再次,加大绿色金融工具创新。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碳账户体系,强化产业链各环节碳足迹的管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持续做好与全国范围内重点绿色建设项目的对接服务。由此,金融机构得以更加精准地去量化金融支持的企业或者项目,也能引导经营单位优先支持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另一方面,要探索更多绿色金融工具。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是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围绕满足“双碳”目标下的多样性投融资需求,要进一步发展直接融资方式,加快形成直接融资、间接融资“比翼齐飞”的局面。
最后,完善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及共享。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和有效共享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制定绿色金融及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也可为投资者判断环境风险提供信息。目前,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尚未纳入强制性要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不完整,一方面不利于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定价,提高了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制约了绿色金融产品推广;另一方面也对风险控制造成影响。对此,应加快建立覆盖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的环境信息报告和披露制度。同时,运用金融科技建设有效的绿色金融统计监测系统,构建绿色信息大数据平台,搭建政、企、银信息沟通渠道,提高绿色项目融资效率。
需要强调的是,“双碳”目标是一个中长期目标,“循序渐进”是其应有之义。对于高排放产业而言,应早日开展有序转型,确实无法转型的,则要有序退出。因此,绿色金融以实现“双碳”目标为目的,同时也要有符合自身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绿色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