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小微市场主体量多面广,是经济活力的主要代表,也是带动就业的主力军。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冲击,人民银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自2020年6月至2021年末,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对暂时遇到困难小微企业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两项直达工具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阶段性还本付息压力,缓解了小微企业抵押品短缺、融资难问题,对“保主体”、“保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小微企业经营面临困难,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力度,有利于稳企业保就业,有利于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采取市场化方式加强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精神,人民银行及时下发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 一、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开始,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同时,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鼓励新增普惠小微贷款。 “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内嵌了激励机制,可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积极性,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增量、降价、扩面”。一是工具支持的机构范围为符合要求的地方法人银行,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六类。二是以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为依据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资金。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资金,金额按照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季度环比增量(即本季度末比上季度末增量)的1%确定。资金按季审核发放,当季余额增量为负的,后续季度补足后再计算增量,以此推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进行激励,既有利于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市场化持续支持原客户贷款需求,也可激励地方法人银行挖掘新客户贷款需求。三是坚持稳健原则。为防范道德风险,相关贷款的信用风险仍由地方法人银行承担,以此鼓励经营稳健、有潜力的地方法人银行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二、从2022年起,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原来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必要时可再进一步增加再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此举旨在强化支农支小再贷款的精准性、直达性、有效性,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持续扩大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好两项直达工具接续转换后的市场化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地方法人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积极挖掘新的合理融资需求,提高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比重,持续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降价、扩面”,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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