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江裕棠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江裕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江裕棠利用先后担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办公室稽核检查处负责人、处长、广西监管局副局长、广东监管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深圳监管局副局长、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高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