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 (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认房、认贷主要是银行发放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认房是认所在城市的房子,认贷是认全国的房贷。全国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样,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只要在全国有过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贷款按照二套房来发放。二套房的房贷利率高企,因此不利于购房者改善住房。
二套房的房贷利率高企,尤其一线城市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根据诸葛数据研究中心不完全整理,目前一线城市及厦门、成都、合肥等约20个热点城市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
三部门明确推动落实“认房不用认贷”,利好两类购房群体,一类是常住地有一套贷款住房准备卖出房子换房,一类是在常住地外其他城市有过房贷记录本地无房的购房客群,政策执行后这两类客群再次购买房屋按照首套房的房贷利率进行计算,可降低购房成本。对市场而言,“认房不用认贷”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释放,也符合更好的满足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政策方针,提升市场活跃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但值得一提的是,三部门推动“认房不认贷”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意味着认房认不贷符合政策执行标准,但还需地方政府自主决定是否使用。预计在当前市场持续下行的背景下,一线城市跟进的概率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