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号

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现状评估与政策趋势
金融发布 2024年1月11日 13:31:38  阅读量:53479

导读

人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和关键性因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离不开金融的资源配置、融通与风险分散等作用,由此也更加凸显出发展养老金融的紧迫性、重要性。大力发展养老金融,要发挥好融资和投资两项基本功能,从供需两端持续推动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的协同发展。


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金融的媒介融通作用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领域日益凸显,养老金融也愈加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大力发展养老金融,积极构建适应老龄社会要求的金融体系,是我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国银色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金融供给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是整体来看,养老金融的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国民层次多元化且不断丰富的养老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养老金保障体系发展不均衡


随着我国第二波婴儿潮 [1]的人口集中变老,我国正在迎来年均增长超1100多万人、持续至2035年的第二波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在此背景下,我国养老金体系 [2]发展不均衡、保障水平待提升等问题日渐凸显,突出表现在:第一支柱“一枝独大”,第二支柱发展覆盖率低,第三支柱尚处于起步阶段。


基本养老金收支平衡压力日渐凸显。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例,人口老龄化推高制度赡养率(养老金领取者和缴费者之比),影响社会统筹部分的财务可持续性,同时预期寿命延长,也使得基本养老金的收支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据《中国老龄金融发展蓝皮书(2022年度)》测算(下同),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领取增幅为4%(参考2022年上调幅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收支缺口将出现在2028年,且随后年份基金收不抵支的状况将愈来愈明显。


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小,挖潜空间大。在海外养老保障体系发展充分的国家中,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是各国最为重要的养老支撑,OECD 国家的企业年金整体覆盖率接近 60%。对比来看,截至2022年末,我国共有12.8万个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占全国法人单位数量的比重仅为0.39%,覆盖参保职工3010.29万人,仅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的6.55%。企业年金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能够有效地改善养老保障水平,进而缓解政府在养老保障支出方面的财政压力。据测算,2007~2021年间我国企业年金替代率水平在4.94%~7.40%之间,而2022~2050年间企业年金替代率水平有望提升至14.33%~21.49%之间。


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实现养老保障体系均衡发展、增强养老金储备的重要突破口。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以来,参与人数不断增长,相关产品持续扩容,但存在“开户热、缴存冷”的问题 [3],居民观望情绪仍然较为浓厚。主要原因有三点:缴费环节,一部分群体因收入水平相对较低而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参保缴费动力不足;投资环节,当前产品运作状态、收益情况等信息透明度不高,投资期限过长,以及一定的从众心理,影响投资意愿;领取环节,尚需缴纳3%税费,对非纳税人群缺乏吸引力。


养老金融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存在供需错配现象。在供给端,我国老龄金融产品实践呈现出覆盖群体待扩展、产品种类待丰富、养老属性待强化等特征。在需求端,收入不足或预期收入不稳定带来的个人或家庭财务韧性不足,是影响投资意愿的根本原因;金融资产的安全性是影响投资决策的首要因素,灵活性和收益性分列二三位;风险偏好整体上趋于保守,超半数的投资者不能承受投资亏损 [4]。


适老化金融服务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方面,金融数字化不断推进,线下场景逐步被线上应用替代,老年群体正在遭遇“金融数字鸿沟”;另一方面,老年人的“养老钱袋子”面临“威胁”,调查显示约一成受访者在过去三年中遇到过诈骗,其中约四成遭受过经济损失。


养老产业金融的市场活力待培育


目前,我国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养老产业正处在起步和成长阶段。从全球范围来看,居民、企业和民间组织等主体的市场化参与,既是养老产业投融资与金融市场融合发展的重要特征,也是助推海外养老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聚焦国内,当前养老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其中投融资渠道瓶颈最为突出,叠加社会资本参与不足,使得养老产业市场总量占GDP的份额相对较低。养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激发金融市场活力、发挥社会资本优势,着力解决养老产业投融资瓶颈问题,不断完善养老产业投融资支持体系,是构建并完善兜底型、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然选择。


下阶段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的政策趋势


大力发展养老金融,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发挥好金融跨期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养老金储备制度化来积累养老资产并实现其保值增值,通过养老金融产品创新、适老化金融服务供给来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金融的综合化需求,通过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发展,为满足国民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实现更加体面的养老提供服务保障。


加速推进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


1. 基本养老保险的“托底”功能将进一步强化。海外经验表明,基本养老保险发展得好,可以为企业年金计划和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奠定更具发展潜力的社会基础,可见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二、第三支柱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底层支撑。一方面,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制度覆盖面,增加基金收入,同时采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路径来拓宽基本养老金筹资渠道,持续提升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探索更加市场化、多元化的运营模式,提升基本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有效性,同时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金体系,从而缓解单一支柱的支付压力。


2.第二、第三支柱均衡发展态势将逐渐增强。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需要在强化养老金制度创新、完善税收制度优惠等方面来找准着力点,从而提高企业年金制度参与率。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为例,针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中小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单位、产业园区等5类情况,探索 5~10 年时间的渐进式、分批自动加入企业年金计划 [5]。此外,要强化基金资产保值增值功能,通过优化基金投资组合,切实提高企业年金基金收益率。历年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加权平均收益率的变化情况表明,含权益类的投资收益率显著高于固定收益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工具的优势,可适当增加含权益类投资比重来增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进而提升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保障水平。


同时,要强化金融素养能力提升,持续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加强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的全方位宣传,加大对养老金融产品的科普力度,提高居民对积累养老金的认知水平。提升意愿,差异化激励提升居民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强化制度安排来调动非纳税人群(含低收入群体)的积极性,并探索扣除额度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指数化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动态提高税前抵扣额度,增加高收入群体节税效果。加强监管,适当提高监管力度,增强民众对个人养老金的信任,同时强化个人养老金投资运营效能提升,不断提升产品收益的稳健性。


持续完善多元化、适老化的养老服务金融体系


1. 持续加强多元化养老金融产品创新。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要立足自身客群结构和产品优势,强化协同合作,通过构建差异化金融产品体系来满足金融消费者多元化的养老金融服务需求。要提升金融产品的普惠性,避免金融创新产品向中高收入者倾斜;要强化金融产品的养老属性,避免金融产品存续期限短期化,提升长期养老资金的投资收益率;要提升金融产品的适配性,针对不同客户具备不同风险收益特征,提供多种投资策略及产品组合。


2. 持续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老龄服务的金融监管,加强金融诈骗的处罚力度,疏通老龄服务金融投资者维权渠道,从而营造出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助力老龄需求跨越“数字鸿沟”,要以注重对老年人“数字权利”的保护、适老化金融服务设施及无障碍改造等领域为切入点,建立更加包容的公共服务环境,消除部分老年人群对金融服务需求的数字焦虑,从而为推动老龄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积极推进社会资本支持养老产业发展


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需要从支付、融资和投资三端同时发力,共同构成我国养老产业投融资支持体系。


在支付端,要增强养老储备保障,夯实养老需求的物质基础。一方面,探索为基本养老金长期投资提供更具参考性的目标收益率,保证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有效性;年金的投资运营模式更具市场化,但整体投资收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下阶段要着力发挥好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中的长期资金优势。另一方面,加快发展长期介护险等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养老护理产业的资金流管理水平,并为改善相关企业的内源性融资能力创造条件。


在投融资领域,引导社会资本转型,提升其综合融资能力,并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模式,推动养老产业多元化发展。要丰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保障社会资本参与的经营稳定性。间接融资方面,加大对于银行信贷的支持力度,降低老龄产业获取信贷资金的门槛与成本;直接融资方面,政府牵头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对亟待纾困的老龄产业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缓解流动性约束。同时,积极引导险资进入,通过险资等金融资本渗透产业资本,加速养老的产业结构调整,并降低双边的契约成本,助力提升投资运营能力、加速释放养老产业的规模效益。


注释:


[1] 我国第二波婴儿潮自1962年开始,持续至1975年,其峰值出现在1965年。这一波婴儿潮是我国历史上出生人口最多,对后来经济影响最大的主力婴儿潮。


[2]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金制度(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


[3] 截至 2022 年末,全国有接近 2000 万人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缴费人数超过 600 万人,总缴费金额 142 亿元。根据《2022 年中国家庭财富变动趋势》,初次接触个人养老金的居民仅有不到 20%的人群考虑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且在开通的账户中,存入金额在 0.01 元至 100 元区间的占比 20%左右,1 万至 1.2 万元区间的占比不足 7%。


[4] 来自《中国老龄金融发展蓝皮书(2022年度)》观点:从投资目标与风险承受能力来看,86.72%的调查对象认为安全性是影响养老资产投资的最主要因素,其次是灵活性和收益性;53.16%的调查对象表示养老资产投资“不能承受任何亏损”,33.56%的调查对象表示“可以接受10%以内的亏损”。


[5] 比如,针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鼓励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中小微企业可先行为中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建立企业年金,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为其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并支持相关行业(系统)由主管部门统一发起建立编外人员企业年金。


作者简介:巴曙松,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成林,管理学博士,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

原文刊发于《现代金融导刊》2023年第11期


金融号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金融号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用户违规操作举报电话:86-10-68060420,举报邮箱:zgjrw2010@126.com。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友情链接
72小时点击排行
一周点击排行
备案 京ICP备07028173号-1
Copyright 2002-2020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