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网北京5月7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公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根据该名单,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国共有449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1家、政策性银行2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25家、民营银行19家、外资法人银行41家、住房储蓄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1607家、农村合作银行23家、农村信用社499家、农村资金互助社30家、贷款公司1家、村镇银行1636家、信托公司67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5家、金融租赁公司70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241家、消费金融公司31家、汽车金融公司25家、货币经纪公司6家、直销银行2家以及其他金融机构40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的监管责任单位主要为根据属地原则对应的监管部门;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外资法人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直销银行以及部分理财子公司等法人机构的监管责任单位为金融监管总局;极个别机构的监管责任单位为所属地的上级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