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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金融监管总局
金融发布 2024年8月21日 19:44:36  阅读量:162449

中国金融网北京电  8月2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法规司司长王胜邦、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就当前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问金融监管总局:今年5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目前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请问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还有什么举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肖远企:

这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确实,像你刚才讲的,今年5月份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感谢对我们这“五篇大文章”的关心。

“五篇大文章”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给我们部署的重大任务,包括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这五大篇文章。

在科技金融方面,主要是坚持“四个面向”,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聚焦科技创新这个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结合不同行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融资服务和保险保障需求,提高适配性。同时,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占比均超过四成,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5%,科技企业很多时候缺少质押物,所以我们在科技金融方面鼓励银行机构开展信用贷款,同时科技从概念到产业化,到产生效益,时间是比较长的,所以我们也是鼓励银行机构对科技企业和科技行业更多发放中长期贷款,这样贷款资金能够与科技行业和企业的投入周期更加匹配。

在绿色金融方面,出台了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持续优化绿色金融标准和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到6月末,我们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是31万亿元,同比增长25.9%;2024年上半年绿色保险赔款支出达到850亿元。

在普惠金融方面,我们印发了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而且发布了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发布对于促进银行业保险业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起了比较大的作用。同时,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普惠信贷体系,到6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是32万亿元,同比增速17%。

在养老金融方面,我们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发展,目前已经开立超过6000万个账户,各类储蓄存款、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超过500个。同时也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已积累养老金规模超过6万亿元,覆盖近1亿人。另外,我们开发了特定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和养老保险的产品,刚开始是在一些城市和一些金融机构进行试点,现在在全国进行推广。

数字金融方面,出台银行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数字金融产品服务,强化数据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

这是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下一步,在科技金融方面,主要是督促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工作要求,引导和培育更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在绿色金融方面,要把相关的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特别是要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普惠金融方面,主要是把上述这两个通知,还有《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落实落地落细,取得效果。在养老金融方面,要稳步推进商业养老金融发展,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在养老保险产品的设计方面,更加简单、更加便捷、更加稳健,以适应养老保险的特点和需求。在数字金融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动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增加数字赋能,提升金融机构管理水平。

二问金融监管总局:近年来,极端天气自然灾害时有发生,请问应对灾害事故,保险业发挥了哪些积极作用?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保险业功能,助力防灾减灾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人民日报记者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 尹江鳌: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较大的损失。比如今年上半年,我们国家自然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大概932亿元,明显高于去年同期的382亿元。金融监管总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保险业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积极应对灾害事故,服务民生保障。具体来看:

我们加强行业统筹调度。面对灾害事故,在相关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我们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和相关地区的金融监管局,迅速启动应对预案,建立绿色通道,完善服务规范,在防灾减灾救灾中发挥积极作用。

我们指导行业做好理赔服务。今年前7个月,我们保险业赔付支出大概是1.39万亿元,同比增速是30.2%,这个增速是明显高于前7个月保费收入5.2%的增速,说明赔付增长是比较快的。在应对灾害中,我们推动行业出台车险“三免四快”、农房保险“四快两免”等政策,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截至目前,今年南方地区受灾比较重的比如湖南、江西、广东等地区的保险赔付,已经赔付了大概28亿元,保险机构投入人力约8.7万人次,派出查勘救援车辆约5.8万辆次,较好支持了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

我们推动行业配合做好防灾减损。引导保险业在灾前预警、灾中管控、灾后救援中发挥风险减量作用。比如前一段保险业联合有关部门对14.3万家企业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大概54万项,通过推动整改来实现防灾减损。

综合来看,我们国家保险业在应对灾害事故中的作用正在日益发挥,但是与全球的平均水平相比,应该说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比如今年上半年,全球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大概是1200亿美元,其中保险的赔付大概是600亿美元,占比大概是50%左右,我们国家保险赔付占灾害经济损失大概10%左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推动保险业更好发挥功能作用。在完善制度上,我们将搭建保险保障能力等评价体系,完善灾害事故分级应对机制。在探索试点上,我们将在今年初扩大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的基础上,总结河北、湖北、北京门头沟等地的做法,推动各地开展试点。在深化改革上,我们将扩大农险的供给;同时我们将完善共保机制,提升对重大项目等的风险保障。在强化监管上,我们将优化承保理赔的标准,提升保险服务的质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问金融监管总局: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速持续放缓,其中民营银行增速出现负增长,请问主要原因是什么?银行业净息差未来的走势如何?(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 廖媛媛:

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净利润增速持续放缓,主要是受到了贷款利率持续下降,净息差不断收窄的影响。今年1-7月,银行新发放企业类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9个基点,较前期高点也就是2021年下降了超过100个基点。上半年,商业银行净息差1.54%,同比下降19个基点,较前期高点下降超过50个基点。净息差的收窄导致了银行的净利息收入增速明显放缓。由于中国商业银行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80%左右,因为我们国家的商业银行主要是做存贷款业务的,净利息收入增速放缓对于利润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另外一个影响净利润的因素是近年来商业银行不断降低服务收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已经连续5年同比下降。

我们都知道,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对于银行及时补充资本金、维持稳健运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利润增长放缓压力,近年来,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内部挖潜、降本增效,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盈利水平仍处于合理区间。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的净利润同比增长0.4%,仍然实现了净利润的正增长。同期银行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也基本保持稳定。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引导银行机构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提高盈利能力。

刚才这位记者朋友也提到了,民营银行净利润增速出现了负增长。我们也关注到了这一点,今年上半年,民营银行总体是盈利的,但是有几家民营银行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这些银行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加大了拨备计提力度,直接影响了当期利润,导致了民营银行净利润出现阶段性下滑。 

四问金融监管总局:请问如何具体落实五大监管要求,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监测预警?(海报新闻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 王胜邦:

金融监管总局主责主业就是监管,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五大监管”理念,我们金融监管总局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五大金融监管”理念的要求,突出强监管严监管导向,发挥我们总局系统“四级垂管”体系优势,也就是总局、省局、分局和支局上下联动,整体发力,不断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一个“全”字,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金融监管活动要全覆盖,这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来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的原则,既要管“有照违章”行为,更要管“无照驾驶”。金融监管总局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强化信息的互联互通,完善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平台,提升对非法金融活动及主体的识别能力,实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关口前移,尽早处置。

二是坚持风险为本,健全金融机构审慎监管框架。我们监管要在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框架下,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边界,引导金融机构审慎经营。大家都知道,去年金融监管总局先后发布了新一版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这两个办法都是我们审慎监管的基础性制度。这两个办法的发布,将对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引导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规范经营,增强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起到重要作用。大家可能也关注到,两周前,金融监管总局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了《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要按照穿透原则,识别保险投资的底层资产,按照风险实质确定分类,有序提升了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我们在过去一段时间还持续修订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就是原来大家熟悉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的授信流程,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三是落实“四早”要求,提高风险预警的前瞻性。金融监管总局也做了大量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评级体系,我们出台了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的监管评级办法,发挥监管评级在风险监管当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丰富风险监测预警指标,构建监管大数据平台,运用智能分析工具提升穿透识别能力,增强风险识别的前瞻性,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我们也正在研究起草金融机构早期干预工作规程,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干预制度,实现金融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加强金融监管总局全链条监管,实现行政许可、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监管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联动,整治市场乱象,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比如说信贷、投资、票据,造成金融风险的“关键人”,比如高管、股东,以及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比如关联交易、循环注资,加强监管,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上个周五,大家可能也注意到,金融监管总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全面强化金融机构合规管理要求,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推动金融机构形成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合规文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规机制。我想,假以时日,合规将真正成为金融机构的基因,铸牢我们金融稳定的微观基础。 

五问金融监管总局:防风险、强监管是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请问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化险工作目前进展如何?后续会否加快区域银行整合?(彭博新闻社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肖远企:

中小银行保险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截至6月末,全国共有中小银行(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3830家,资产是115万亿元,占整个银行业总资产的28%;贷款余额62万亿元,有将近80%是投向了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中小保险公司有163家,总资产9.7万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30%。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小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经营指标和监管指标也都处于健康合理区间。比如,中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13%,拨备覆盖率15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无论是综合偿付能力还是核心偿付能力,也都是在监管比例之上。这是基本的情况。

你刚才讲的改革和化险,还有是不是会加快区域的整合,我们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总体考虑和强监管是以下几个方面:

在改革方面,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中国非常大,中小金融机构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到县乡村都有中小金融机构,每个机构服务的区域情况不一样,每一个金融机构本身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我们是坚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则。

在监管方面,我们首先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设。要强化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这些机构的治理效能,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制度和程序,实现规范化运行。同时,也要加强信息披露,发挥市场约束和外部监督的作用。这是第一个,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设。第二是要特别加强行为监管。重点对主要股东的行为加强监管,严防大股东操纵、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不管大股东小股东,要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来决策。中小金融机构经营的非常稳健,实际上就是对股东最大的负责任,经营稳健了,股东的价值、利益相关者的价值也会得到实现。同时要加强对董事、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管,主要是看他是不是真正勤勉履职,要看他的履职能力,履职的结果怎么样。第三,中小金融机构要找准自身的市场定位,总的原则是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差异化是要避免完全同质共振,特色化就是要扬长避短,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要聚焦主责主业,不盲目求大求全。中小金融机构要脚踏实地,稳中求进,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资源禀赋,盲目追求过快的速度、过大的规模、过于复杂的业务。要重点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社区,服务本地。这是他们的优势所在。真正把这些优势发挥出来,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广阔的。

当然,我们也要优化区域金融布局。主要是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规模、金融总量和发展趋势,以及金融需求变化等因素,优化区域金融布局。你刚才说的这些地方的金融机构会不会加速重组、布局,区域金融布局一直在做,也不存在快和慢的问题,主要是根据当地经济金融总量、变化趋势、金融需求的情况,来优化布局,根本目标就是金融供给、金融服务要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金融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六问金融监管总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我们也知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事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请问接下来在这方面我们将如何发力?(第一财经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 王胜邦: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银行保险业或者叫金融业是个涉众性很强的行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双方,负债方就是老百姓的存款,资产方相当一部分与老百姓也密切相关,比如住房抵押贷款等,所以银行保险业的经营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是我们金融监管的应有之义,也可以说是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保护好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够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维护金融稳定。我很同意刚才这位记者的观点。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具体体现。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金融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领域的消费者保护工作。去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以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新机制,构建金融消保新格局为工作重点,推进几个方面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是构建责任清晰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体系。今年6月份,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证监会建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同时,我们金融监管总局还加强与公检法、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解决一些跨行业、跨领域的金融消保问题。比如说虚假宣传、广告等。总局的四级派出机构也分别在当地建立了各层级的金融消保协调机制。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全过程保护。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前,我们要求金融机构高度关注金融产品的风险和金融消费者、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要落实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和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就是说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呢?就是将合适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方式销售给合格的投资者,不能出现错配。我们要发挥金融消费者教育的预防性保护功能,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在金融交易发生后,怎么样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呢?主要是发挥好金融消费者保护监管通报和评价机制的作用,推动金融机构有效落实监管要求。当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出现争议,我们要探索建立多元的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着力解决投诉量居高不下的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更好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提升金融消保工作的温度。我们聚焦那些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持续开展“睡眠保单”清理和“沉睡账户”提醒,有的保单持有人多年前买了一份保单,但是多年后自己也忘了。还有很多账户“沉睡”多年,老百姓自己也不知道,所以我们推动开展“睡眠保单”清理和“沉睡账户”提醒工作,推进“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让老百姓切实能感受到金融监管的温度。

四是营造规范放心的金融消费环境。推动金融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失信约束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力度。完善金融消费领域有关乱象协同治理机制,依法联合打击相关违法行为,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强化治理举措,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夯实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七问金融监管总局:请问如何看待保险行业受到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CNBC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 尹江鳌:

利率管理是保险公司特别是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事关行业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推进,注重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推动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加强利源管理,提升负债质量。在利差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引导行业适时下调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资产端收益率向负债资金成本率的传导,使资产和负债更加匹配,强化投资收益率对结算利率和分红水平的刚性约束,推动客户利益真实化和合理化。督促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的结构,优化保单利率的演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在成本费用方面,我们深化“报行合一”,加强人身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能。同时,我们也指导中国精算师协会编制人身保险业第四套经验生命表,为保险公司精准定价、科学定价提供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深化供给改革、推进降本增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我们也将把握好发展规律,强化资产和负债联动,夯实发展基础,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这样既有利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保险保障,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提高民生服务保障的水平。谢谢!

八问金融监管总局: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立以来进展如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同时又存在哪些问题值得关注?(澎湃新闻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 廖媛媛:

今年1月份,住建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指导各地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为推动这个机制落地见效,我们两个部委在今年4月成立了国家专班进行集中办公,并指导各地成立地方专班开展工作。今年6月份,经国务院同意,金融监管总局和住建部联合印发通知,针对提高“白名单”项目的推送效率和质量提出了多项优化措施,以进一步发挥城市融资协调机制的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切实支持做好保交房工作。

城市协调机制是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在各方的努力下,精准支持了房地产项目融资,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商业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5392个,审批通过的融资金额近1.4万亿元。在城市协调机制推动下,符合规定的“白名单”项目及时获得了资金支持,为促进项目建成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为了做好保交房工作,各城市协调机制正在全面了解所在地在建已售未交付房地产项目信息。对于需要通过“白名单”获得融资支持但尚未满足“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城市协调机制督促银行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房地产企业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问题项目,城市政府要加强协调,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应纳尽纳。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多渠道提供房地产融资服务,用足用好包括城市协调机制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银行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保持了稳中有增的态势。截至目前,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4000多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并购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今年1-7月,商业银行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万亿元,有效支持了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联合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更好发挥城市协调机制作用,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九问金融监管总局: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在促进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生产以及规范农业保险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下一步,围绕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还将推出哪些政策举措?以及应对当前气象的变化,农业保险的产品方面会有哪些创新发展?(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 尹江鳌:

农险是保障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金融监管总局近些年来着力推进农险转型升级,增强保障服务能力,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上半年,农险赔付475亿元,同比增长5.1%,惠及农户1626万户。具体来看:

我们围绕“扩面、增品、提标”,扩大农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今年我们将玉米、小麦、水稻这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大到全国所有地区,经测算,为全国农业生产增加的保险保障大概4000亿元。同时,我们也丰富地方特色农险产品,比如广西推行了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应该说我国各地农业生产的差异比较大,地方特色农险探索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

我们促进农险业务规范,强化农户利益保护。出台了《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农业保险精算规定》。发布地市级三大主粮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表,主要是为了支持各地区差异化定价。同时我们部署开展农险年度专项检查,通过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业务的规范。

我们加强农险标准化建设,推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组织行业编制了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指导行业制订《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指引》,发布三大主粮等保险示范条款。总体来看,应该说都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推动农业强国建设,需要农险发挥更大的作用。比如去年我国农业增加值大概9万亿元,居全球首位。同期,我国农险保障金额大概是5万亿。这个比例大体说明我们农业保险还是大有可为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农险改革,拓宽农险服务领域,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多层次农险产品体系,从保障重置成本向保障经济价值延伸,提升农险保障水平。推动出台主要险种的纯风险损失率、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行业示范条款、精准投保理赔政策文件,促进农险规范经营。

关于气象变化方面,我们也将引导保险公司积极主动应对,稳步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等创新试点;推动农险逐步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扩展,逐步形成对农业发展的综合性保险保障体系。 

十问金融监管总局: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请问金融监管总局在科创金融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从哪些方面布局?(科技日报记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 王胜邦:

大家都知道,中国正在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重要着力点。在整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科技企业或者说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科技金融的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建立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重要任务。金融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监管引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投入,着力培养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大家都知道,科技企业跟其他行业有明显不同特征,具有创新驱动、技术密集、高成长性、研发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的特点,所以传统的融资模式也不能完全适应它。因此,金融监管总局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健全科技金融政策框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还专门就科技金融发布了文件,就是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科技信贷服务机制,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对处于不同行业、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差异化、针对性金融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率,适应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金融需求既包括融资,也包括融智,在不同阶段,它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在初创期,他可能需要股权投入,在成长期可能需要贷款投入,进入成熟期之后,可能更多需要保险产品,对冲不确定性的风险。

第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科技保险、科技领军企业供应链金融等专属金融服务。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线上登记无纸化,提高了科技型企业的融资便利性。指导大型银行开展知识产权估值,因为登记、估值问题是我们获取融资的重要前提条件,如果不能准确估值,贷款发放和融资就面临挑战。刚才肖远企副局长也向大家通报了情况,6月末,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余额是2340亿元,同比增长38%。

第三,进一步发挥保险资金的风险保障和长期资金优势。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比较高,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与之天然适配,6月末,保险公司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流程风险提供保险保障6万亿元。我们也支持畅通原来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存在的一些政策障碍,有一些大型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各类基金和股权投资,7月末,保险资金长期股权投资2.7万亿元。

第四,完善科技金融监管激励,提升科技金融专业服务能力。科技型企业有个特点,就是轻资产,研发周期长,不确定性也比较大,过去我们银行在授信的时候,对传统企业信用评价是看它的资产和信用记录,是以物的评价为基础的,对科技型企业就不适用了,怎么样进一步健全它的信用评价体系,要从过去的看财务报表、看押品,转向看能力、看产品、看前景。过去我们的信用评级是向后看,科技企业的信用评级是向前看,我们鼓励银行开展差异化的信用评价体系,更加符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的经营特点。

科创型企业从一个专利、一个技术,到最后量产,中间肯定要经过很长的过程,所以短期的绩效评价,很难衡量它的股权投资和贷款的业绩表现,我们鼓励银行探索较长周期的绩效考核方案,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建立尽职免责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推动科技金融的政策走深走实,在科技创新活跃地区设立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研究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为平台,扩大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研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比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鼓励更多的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入到科技领域里,也支持理财公司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参与科技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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