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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最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总数为4425家,较2023年6月末的4561家减少了136家。这一数据不仅反映了我国金融机构的整体发展趋势,也揭示了中小银行改革的深远影响。
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变化。在具体的银行分类中,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的数量有明显下降。具体数据显示:城商行数量从125家减少至124家,减少1家。农商行数量从1606家减少至1577家,减少29家。农信社数量从545家减少至483家,减少62家。村镇银行数量从1642家减少至1620家,减少22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数量共计减少114家。
在银行数量减少的背后,改革和合并重组的趋势愈发明显。金融监管总局强调了“减量提质”的重要性,旨在通过兼并重组,提升中小银行的风险化解能力和服务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库尔勒银行是过去一年中唯一一家退出市场的城商行,其在2024年4月被新疆银行吸收合并并改建为巴音郭楞分行。此举不仅有效提升了新疆银行的资本实力,也增强了其服务当地经济的能力。
在农商行和农信社方面,数量的减少与省联社改革及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的成立密切相关。今年6月,辽宁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合并了36家农村中小银行,其中包括25家农商行和11家村镇银行。
随着农村中小银行的兼并重组加速,业内人士预计未来这一现象将常态化。近期,多个地方成立了地市级统一法人农商行,例如阿克苏塔里木农商银行、德阳农商行等。同时,“村改支”“村改分”案例的增加,也表明了村镇银行数量将持续减少。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小金融机构改革要稳步推进,强调“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并根据当地经济金融情况优化金融布局。监管总局还将加强对中小金融机构主要股东、董事和高管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管。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数量及相关数据,充分反映了我国金融行业在改革进程中的变化与调整。随着中小银行的“减量提质”政策深入实施,未来的金融市场将更加稳健,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和金融消费者的需求。这些信息不仅对金融行业从业者重要,也对广大金融消费者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