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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具体做什么?
金融发布 2024年10月14日 22:52:54  阅读量:6344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 丛林(徐想 摄)

中国金融网北京讯 10月1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丛林说, 金融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并且借鉴有关机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这项机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优势,加强央地联动,从供需两端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近期,我们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下面,我就从谁来做、怎么做、达成什么目标这三个维度作一个介绍。

首先是“谁来做”。在国家层面,由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负责总体统筹调度,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对接协同,更好地形成一个政策协同的乘数效应。在地方层面,省、市、区县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地的落地。特别是在区县层面,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企业的走访、需求的摸排和融资的推荐。在银行层面,也将设立工作专班,调动行内资源,发挥基层机构敢贷、愿贷积极性,主动及时地对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其次是“怎么做”。区县是最贴近基层的,也是最了解企业的,是机制落地见效的抓手和基本单元。所以,区县的工作专班要两手牵,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组织相关的委办局、街道、乡镇和银行机构开展走访活动,具体是,摸排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讲惠企助企政策,减少政策和企业体感之间的“温差”,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由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以及本行的授信审批条件,作出授信决定,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概括起来讲,这些条件也是简单明了的,就是小微企业只要是合规持续经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同时有真实的融资需求,贷款用途是合规的,都可以通过这个机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最后是“达成什么目标”。我们希望达成这样三个目标:一是直达基层。低成本信贷资金要直达基层,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快速便捷。银行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银行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加快办理速度。三是利率适宜。通过节约信息收集成本、压减中间环节,减少放贷成本和附加费用,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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