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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永续债发行提速 险资翘盼投资标准放宽
陆家嘴观察 2019年6月5日 15:07:28  阅读量:18572

       图片来源:微摄

  银行永续债发行势头旺盛。招商银行日前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不超过500亿元永续债。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已有15家银行披露拟发行或已发行永续债再融资计划。根据此前银行永续债的认购情况,保险机构是该类工具的重要投资者。分析人士称,除了保险机构自身对长久期资产的配置需求趋强,还有政策为险资投资银行永续债“保驾护航”。在多重因素激励下,险资认购银行永续债的意愿强烈。同时,业内也呼吁进一步放宽险资投资永续债的条件。

  永续债密集推进

  6月3日,招商银行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发行不超过500亿元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永续债”)议案。此前,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华夏银行于5月30日获批400亿元永续债,这是继中国银行、民生银行之后,商业银行今年以来获批发行的第三单此类新型资本工具。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债券募集资金有助于银行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有助于优化资本结构,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有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区域的金融服务力度。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包括中行、工行、农行、交行、光大、中信、华夏、民生、平安、招行、兴业等在内的15家银行披露拟发行或已发行合计不超过6720亿元的永续债再融资计划,其中农行以不超过1200亿元发行金额暂居规模首位。

  兴业研究策略团队表示,今年第一季度银行资产投放速度显著加快,在拉动盈利回升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资本缺口,而金融资产分类新规又对做实资产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对于外部资本补充的需求非常迫切。银行永续债作为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发行效率高,对于资质较好的银行而言成本可控。对于国有大行,还能有效填补TLAC工具的缺口。

  资深银行业人士莫开伟认为,银行发行永续债具有多方面意义:一是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具有杠杆效应,既可扩充银行资本实力,鼓励银行信贷增长、撬动银行信贷规模扩张,有助于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小微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增强公众对银行股的信心,夯实银行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尤为重要的是,可缓解当下银行业的资本补充压力;有利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非核心一级资本,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二是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扩充之后可促进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解决银行股权投资的瓶颈,提高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积极性,推动债转股等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减轻金融机构依靠资本市场融资的压力,促进债券市场发挥企业融资功能。三是既可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又可丰富境内债券市场品种,推动境内债券市场发展。

  险资认购动力强

  今年1月25日,中国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全场认购倍数超过2倍,票面利率为4.50%。此次发行吸引了境内外的140余家投资者参与认购,涵盖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理财产品等境内债券市场主要投资人。

  5月31日,民生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簿记定价,当期票面利率4.85%。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涵盖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寿险公司、财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基金等债券市场主要投资人。

  业内人士表示,在认购永续债的保险机构中,主要是需要配置长久期资产的年金养老金管理机构。

  华泰证券分析师沈娟表示:“险资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等特征,尤其是近年来保险公司大力推行长期保障型产品,负债久期拉长,对长久期资产配置需求增加。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永续债,将增加保险资金长期限可投资资产,降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错配程度。对银行来说,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限制,有助于扩大永续债投资者范围,为银行资本工具引入增量资金,从而缓解永续债发行难的问题。”

  除了对长久期资产的配置需求趋强,保险机构配置银行永续债还有政策“保驾护航”。

  1月24日,银保监会表示,为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丰富保险资金配置,银保监会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5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2号: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细化了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风险因子等规则。具体来看,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20,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基础风险因子为0.23。

  一家保险机构精算师认为,从数值上来看,此次银保监会确定的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基础风险因子在保险资金投资品种中处于较低水平,最低资本的提取更少。保险机构从节约资本的角度出发,会加大这一品种的投资力度。风险因子的明确也反映了监管层鼓励和支持险资配置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兴业研究认为,对于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大型城商行发行的永续债,银行资管、基金、保险可以将其作为增厚收益的底仓来处理,毕竟期限可控,收益要胜过AA+的城投债,能够质押也使得其具备了加杠杆的能力。

  投资条件待放宽

  在政策激励下,保险资金认购银行永续债意愿强烈。同时业内也呼吁进一步放宽险资投资永续债的条件,一方面能丰富保险资金的投资标的,另一方面能更加惠及到中小银行。

  今年1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机构投资范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永续债、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等资本工具,但对险资能投资的永续债发行主体做了四个具体规定:一是公司治理完善,经营稳健;二是最新经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三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1%;四是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某保险资管人士指出,这份文件对险资能投资的永续债发行主体做了规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许多中小银行由于净资产不足,或评级不够,不满足这一要求,就被排除在险资的投资范围之外。目前,险资投资的标的主要是四大行以及股份行发行的永续债。

  在惠及中小银行方面,分析人士指出,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主要有优先股、永续债等,由于中小银行在发行优先股时限制较多,因此对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的需求更强烈。

  海通证券姜超认为,同为其他一级资本的补充工具,相比优先股,永续债存在一定优势。首先,优先股的发行基本以上市银行为主,而非上市的中小银行亟需更为有效的资本补充工具。永续债的发行机构包括非上市企业,因此可以惠及非上市的中小银行。其次,从发行情况来看,优先股在交易所发行,审批流程较慢,周期较长。且优先股一般不能上市交易,仅在交易所非公开转让,流动性较差。而永续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审批相对简单,发行周期相对较短。而作为债券,永续债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流通。加上央行出台的CBS(央行票据互换工具),进一步加强了永续债的流动性。

  中信建投分析师杨荣亦表示:“保险资金作为期限长、流动性要求小、稳定性强的资金的代表,匹配的久期相对较长,适合投资于久期同样较长的银行永续债。而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险资投资永续债的标的大多数还是四大行以及股份行发行的永续债,城商行和农商行受到限制。根据优先股和永续债的一些区别,永续债作为另一种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应该更加惠及到中小银行,但目前来看,中小银行如发行永续债,既不能做CBS,也不能被险资投资,流动性较差,需求端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所以险资投资于永续债的标准是否会有所放开,是永续债的一个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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