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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8月7日消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汇检罚[2019] 3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遵义路支行存在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三十一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市中心支局对其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