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号

青岛银行收央行150万重罚 年内三度违法共遭罚250万
金融观察 2019年11月19日 15:45:59  阅读量:51026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济银罚字〔2019〕第15号、第16号、第17号)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银行”,002948.SZ,3866.HK)存在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50万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这次是青岛银行今年年内收到的第三张罚单。青岛银行3张罚单合计遭罚250万元,另有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

  今年5月份,中国银监会官网公布了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3号),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存在贷款转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青岛银保监局对其没收违法所得3500元,并处罚款50万元,罚没金额合计50.35万元。

  当天,中国银监会网站还公布了青岛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19〕14号),据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青岛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总部设在青岛,法定代表人为郭少泉,目前在山东省内设有14家分行,计划不断增加营业网点至山东省所有主要城市。为山东省首家主板上市银行、全国第二家“A+H”股上市城商行。 2015年12月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3866.HK)上市,2019年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2948)上市。

  以下为原文: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备注

2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银罚字〔2019〕第15号、第16号、第17号

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管理规定

警告,并处罚款1500000元;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0元。

中国人民银行
济南分行

2019年11月7日




金融号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金融号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用户违规操作举报电话:86-10-68060420,举报邮箱:zgjrw2010@126.com。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友情链接
72小时点击排行
一周点击排行
备案 京ICP备07028173号-1
Copyright 2002-2020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