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3日,大悦城地产发布公告称,2019年12月3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成都悦街及成都鹏悦与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订立第三份贷款协议。
据此,成都悦街同意根据第三份贷款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按年利率10%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的第三笔股东贷款。
公告显示,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开发昆明市西山区螺蛳湾的城市棚户区,并由成都鹏悦及其他独立第三方分别拥有其30%及70%权益。根据第三份贷款协议,成都悦街将根据成都鹏悦的持股权益比例向借款人将予提供财务资助的义务提供第三笔股东贷款。
据悉,2019年8月5日,成都鹏悦与借款人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签订首份贷款协议。根据首份贷款协议,成都鹏悦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约为人民币11.97亿元的股东贷款。
2019年11月4日,成都鹏悦与借款人昆明螺蛳湾国悦置地有限公司签订第二份份贷款协议。根据第二份贷款协议,成都鹏悦同意按年利率10%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2亿元的第二笔股东贷款,期限从实际提款之日起计一年。
大悦城董事认为,提供第三笔股东贷款连同首笔股东贷款及第二笔股东贷款能够为借款人按其资金需求开发昆明市西山区螺狮湾的城市棚户区提供支援。促进借款人持有的螺狮湾城市棚户区发展出售符合公司利益,因该开发项目有望为借款人带来回报,从而使公司收益。此外,第三笔股东贷款将根据第三股东贷款未偿还本金额按10%的年利率产生利息收入,这将为集团带来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