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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广安银罚字〔2019〕第3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存在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对外支付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超过5个工作日向当地人民银行备案;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四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30.5万元人民币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