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13日,浙江省宁波市以拍卖方式成功出让一宗商住用地。经过166轮竞价,宁波轨道交通绿城东部置业有限公司(绿城+宁波轨道交通)以总价89114.09万元竞得,楼面价15900元/㎡,溢价率13.57%。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甬自然资规告〔2019〕08027号,地块名称为鄞州区JD13-02-04(宁波市火车东站-潘火地段)地块,位于鄞州区潘火街道殷家坑村、东郊街道矮柳村。地块出让面积31137㎡,起始价78465.24万元,竞买保证金15700万元,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
出让条件显示,该地块交地后一年内开工,交地后四年内竣工;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该地块多层住宅产品类型(4-6层)销售均价不高于37700元/㎡,小高层住宅产品类型(7-11层)销售均价不高于32800元/㎡,高层住宅产品类型(12层及以上)销售均价不高于29800元/㎡。以上各个产品类型的最高销售单价不超过其最高销售均价的1.1倍。该地块车位销售价不超过25万元/个。
由于轨道交通盾构内施工作业尚未完成,在轨道4号线JD13-02-04地块区间盾构工程完成前,场地由竞得人委托轨道集团负责管理,轨道集团将在12个月内完成盾构内全部施工并将场地移交,具体在附件地块交付协议中予以明确。
地块开发建设涉及轨道4号线盾构保护,竞得人应根据轨道交通主管部门明确的技术要求(施工期间区间盾构的沉降、位移和收敛控制指标为±10mm),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取得市地铁保护办公室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轨道交通安全监测监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轨道安全保护措施。保护费用由竞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