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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泸银罚字〔2019〕4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存在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手续,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内部专户清算签约模式为客户提供代付服务、办理资金结算,未单独履行账户开户程序、未保存账户档案、未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准或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备;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三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24万元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