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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为银承保证金 天津华明村镇银行受罚50万元
银行快报 2020年1月3日 13:43:36  阅读量:51581

  和讯银行消息:1月2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天津华明村镇银行连收3张罚单。处罚信息显示,天津华明村镇银行受罚是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为银承保证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孟祥浩及孟繁荣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天津银保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行罚款50万元,对孟祥浩及孟繁荣处以警告处罚。

  资料显示,天津华明村镇银行由山东寿光农商银行主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0亿元。山东寿光农商银行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4.20%。

  以下为处罚信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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