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吴忠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吴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2号、3号)显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嘴山银行”)吴忠分行存在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违规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两宗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吴忠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罚款合计100万元。
龚东战在担任石嘴山银行吴忠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期间,对该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和违规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吴忠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罚款9.5万元。
赵锦丰在担任石嘴山银行吴忠分行副行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期间,对该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发放贷款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吴忠银保监分局对其警告,罚款4.5万元。
石嘴山银行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2009年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完成更名改制。
据2018年年报,石嘴山银行的大股东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600926.SH),持股比例均为18.60%。
以下为处罚原文: